兴安盟国税局建立“四项机制”强化增值税风险管理
兴安盟国税局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增值税风险快速管理系统为依托,以加强数据监控分析为重点,建立风险管理应对机制,不断提高风险分析有效性和风险应对指向性,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建立定向分析机制。 对接收的风险任务,根据风险类型进行分类:对低风险企业、小型企业和一般税源企业直接推送基层局;对高风险企业、大企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由货劳科联合征管科对风险任务进行递进分析,利用电子底账、金税三期系统、防伪税控、稽核系统及企业财务报表信息,对申报数据、发票数据、生产经营数据进行深入对比分析,查找出快速系统提示风险外的风险点,制作成案头分析结果分户统计表,为基层局应对提供详实具体的疑点信息、数据和线索。
二是建立分类管理机制。 实行税收风险分类分级应对,按照一般风险一般管理、较高风险重点管理的原则,在征管资源利用和对纳税人介入程度上进行有效区分。根据纳税人风险级别高低,采取频率和深度不同的服务管理措施,对低风险纳税人进行宣讲辅导、案头分析、提醒服务等;对高风险纳税人进行约谈、实地核查和税务检查等;对大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税企沟通、综合评估,实施以风险控制为重点的专业化管理;对中小企业实施以行业性风险监控为重点的效能化管理。
三是建立应对指导机制。 对高风险任务由盟局制定具体应对程序和方式,明确具体核查方法和手段。如对突击大量开票企业,属于一级应对类型,如果从案头分析和实地核查初步确定有虚开嫌疑,立即停止供应和开具发票,按规定程序移交稽查局处理。此外,对取得认证后失控发票、购少销多、购进油气运费比重大、申报异常等风险都明确了核查方向和方法。
四是建立协调共享机制。 加强纵横协调,盟局层面主要开展税收风险分析并统一对旗县局下发风险应对任务,旗县局主要负责风险再筛查和风险应对。明确部门岗位风险管理职责,形成法规部门牵头管理、各税源管理部门分类应对的工作机制。加强经验共享,半年将全盟风险任务进行统计分析,对各地重复出现和共性风险提示,由盟局整理出日常管理和应对上存在的问题,供各基层局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