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2018年全区老旧小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实施情况督查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2018年全区老旧小区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实施情况督查工作
为推进2018年全区老旧小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全区老旧小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实施情况督查工作。在督查工作开展前,2018年10月16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了培训会。本次会议既是培训会又是组织动员会,主要对各盟市抽调专家组成的督查组赴各盟市开展老旧小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实施情况督查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了培训和部署,各督查组从2018年10月17日开始赴盟市开展实地督查工作。
培训会议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处长戴军瑞同志主持,会议首先由自治区建设科技开发推广中心主任陈久旺同志从技术层面对老旧小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实施情况督查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根据督查工作的工程技术难点同参加培训的同志进行了交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王根小同志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实施老旧小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实现城镇居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现实需求,是增加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重要途径。2016年中央财政取消了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奖励资金,2017年自治区财政取消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本级预算。经多方争取,2018年自治区财政重新安排了改造补助资金,改造项目实施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明年项目的安排和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对老旧小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进行全方位、立体监督检查,督促各盟市抓好项目的实施,将“事后被动检查”转变为“事前主动督促”,把“注重过程”和“注重结果”有效的结合起来,确保这项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王根小副巡视员最后强调,要强化责任意识,各督查组人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要严格边督查边落实,推动项目顺利实施。督查组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及实施办法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各项组织纪律,确保督查工作有序开展。最后戴军瑞同志对培训会进行了小结,他指出,要切实将技术督导和政策督查结合起来,本次督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自治区督查组要对督查项目从组织开展到竣工验收的全部建设过程进行督查,督查要覆盖所有改造项目。督查组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书面下达整改落实通知单,一个盟市督查工作结束后要向盟市反馈整体问题的书面意见,逐条落实,限期整改,并持续跟进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按月汇总上报,推动改造工程顺利开展。
会议后对督查组进行了分组安排。2018年全区老旧小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共628个,338.8万平方米,涉及全区40个旗县区,本次督查组共分5个组,由自治区建设科技开发推广中心人员带队具体开展督查工作。
(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建设科技开发推广中心)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