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20年年底将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8月5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采访得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工作目标,到2020年年底,内蒙古将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
《通知》明确,在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配套建立健全“两金三制”等制度,以及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办法,构建形成针对性强、具有集成效应的“1+N+X”治欠报支制度体系。
《通知》中表示,以工程建设领域等易发生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形成组织领导有力、责任分工明确、制度机制健全、监管落实到位的治理格局。到2018年年底,实现在建工程项目劳动合同签订、银行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实名制管理覆盖率、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直接向农牧民工发放工资银行发放率、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制度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行业主管部门督办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到2019年年底,各项长效措施和各项指标全部达到100%;到2020年年底,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区每月要对建设工程项目挂靠承包、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采取领导包区块、专职人员包项目的方式,对施工单位进行全程监督,做实监督每个环节;要开设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日常受理专门窗口,抽调专人,公开受理事项和受理范围,实施多部门联合受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明确执法范围和执法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对经责令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依规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以讨要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蒋建波)
原标题:我区2020年年底将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