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月“六个一”集中宣传活动

30.11.2015  11:39

        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政法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司法厅经过研究,确定今年12月为“宪法宣传月”,并将组织开展“六个一”集中宣传活动。

              本次集中宣传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构筑法治北疆”为主题,内容包括:“一评选”,即开展全区“十大法治事件暨十佳法治人物”评选活动,评选2015年对我区法治进程具有重要影响的事件和人物,并于12月4日举行仪式公布评选结果;“一直播”,即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全天直播各地区、各部门的法治工作亮点,集短片、访谈、解读、互动等多种展现方式于一体,打造大型直播板块,集中展现2015年我区法治建设的新思路、新亮点、新成效;“一展播”,即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法治专线》栏目设置法治文化长廊展播专栏,集中展播各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打造的法治文化长廊,在新闻综合频道重要时段展播宣传宪法宣传片和宪法公益广告,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一宣誓”,即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举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活动,进一步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一竞赛”,即开展以《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为重点的法律知识竞赛,营造全民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宪法和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成为全体公民的共同信仰;“一演讲”,即在全区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积极引导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学好宪法、崇尚宪法、信仰法律。

              全面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立足我区全民普法实际而采取的重要工作措施,是深化和展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成果、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此次活动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切实加强领导,研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在完成自治区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形式、创新方法,精心设计活动内容,确定专门负责人,结合实际,开展有特色、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