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清理整治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的通知

21.11.2014  22:01
 

内林资发[2014]330号                          签发人:呼群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清理整治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盟市林业局,满洲里市林业局、二连浩特市农牧林业局,各旗县林业局: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区林业部门的不懈努力下,我区林业生态建设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森林面积、蓄积持续增长,生态状况呈现出“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的可喜局面,为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然而,我区林地保护管理仍然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一些地区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现象还相当严重,造成了林地和森林资源资产的大量流失 严重影响我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的巩固和林业“双增”目标的实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2014年11月5日国家林业局“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依法治林,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遏制林地和森林资源资产流失,自治区林业厅决定从2014年11月10日至2015年10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清理整治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其中国家林业局部署的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任务完成时间为2015年1月31日)。

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要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本通知要求协同推进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林地是林业生存和发展的根基,是生态保护建设重要的空间载体。全区各级林业部门要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区时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落实自治区党委打造 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精神 ,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林资发[2014]156号)要求, 从维护国土生态安全、构筑 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高度,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全区林业的一项重要工作,予以高度重视, 认真组织。

为开展好此次 专项行动 自治区林业厅成立了 专项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 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各盟市、旗县林业局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 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 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国家林业局驻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对我区开展专项行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的任务是打击违法圈占、侵占、蚕食和毁林开垦等改变林地用途行为,依法查处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案件。在全面清理排查的基础上,突出排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和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等重点区域,重点清理排查高尔夫球场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整理、开山造地、采石采矿等违法使用林地情况和毁林开垦破坏林地情况;清理整治未经批准流转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等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森林、林木和林地以及森林景观资源行为;清理整治未经批准变更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等国有森林经营单位行政隶属关系和经营范围行为;调处林权争议,做好国有林场林权证的核发工作。各地要按照 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查清本盟市、旗县林地保护管理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要把握好毁林开垦、复合经营、林地流转等政策界线,依法对各类林地流失案件进行查处,确保排查到位、不留死角,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查处案件,对大案、要案、久拖不决的案件,要采取异地办案、联合办案、挂牌督办等形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和问责力度,积极协调检、法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确保案件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依法依纪追究到位;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努力形成全社会保护林地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收回、恢复被损毁和被非法占用的林地。自治区林业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派出督导组,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 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着力解决 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

三、落实责任,确保成效

各地森林公安、资源林政、国有林场管理、法制、保护、宣传等部门,要在当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各级林业部门要抽调精干人员,精心组织,迅速部署,统一指挥,狠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扎实开展。

各地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切实强化林地保护管理队伍和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基层林业执法体系,着力推进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实施,抓紧划定林地和森林红线,要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落实到旗县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林地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要积极稳妥处理国有林场林权纠纷和争议,完成尚未取得林权证的国有林场的林权证核发工作。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要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重要情况和特大案件随时报告。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追究,对清理不彻底、查处不到位、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向纪检监察机关反馈情况,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清理整治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  

  附件2:附表1-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