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厅组织开展清理整治非法侵占国有林地专项行动

19.05.2016  12:00

林业厅政府网5月19日讯  为切实加强国有林地保护管理,遏制国有森林和林地流失,确保我区国有林场林区改革顺利进行,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林业厅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清理整治非法侵占国有林地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是:查处非法占用林地和毁林开垦行为;清理整治未经批准流转国有林场等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森林、林木和林地以及森林景观资源行为;清理整治未经批准变更国有林场等国有森林经营单位行政隶属关系和经营范围行为;调处林权争议,督促完成国有林场林权证的核发工作。为开展好此次 专项行动 自治区林业厅成立了以呼群厅长为组长的 专项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负责专项行动日常领导、指挥协调工作。

5月17日上午, 自治区林业厅 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动员部署。会上,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局长杨峻山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清理整治非法侵占国有林地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实施方案。国家林业局驻内蒙古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专员刘树人应邀参加了会议,并作了讲话,他指出:要充分认识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履职尽责意识;严格落实县级政府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切实抓好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呼群厅长对开展专项行动提出五点具体要求:一是从生态建设保护大局出发,充分认识保护国有林地的重要意义;二是准确把握重点任务,依法依规开展专项行动;三是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加大对生态损害行为的问责力度;四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五是做好总结整改工作,建立健全林地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

会议由龚家栋副厅长主持。国家林业局驻内蒙古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领导、自治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和自治区森林公安局部门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大兴安岭林管局负责同志、各盟市、旗县林业局局长、分管局长和全体森林公安民警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