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开展“美丽庭院”和“美丽乡村”评比活动 助力“十个全覆盖”工程
12.11.2015 19:12
本文来源: 妇联
为推动我市农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加强农区文明建设,夯实农区“十个全覆盖”工程,扩大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营造文明和谐的农区环境,近日,由乌海市委组织部、市妇联、市文明办等部门共同在全市农区范围开展“美丽庭院”和“美丽乡村”评比活动。
活动于每年11月至次年3月开展。“美丽庭院”评选以农户为单位,全市各行政村和涉农社区所有农户均可参与,评选标准为:庭院绿、庭院整、室内净、厨厕洁、身心美;“美丽乡村”评选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全市各行政村村民小组、涉农社区居民小组和团结新村均可参与,评选标准为:建设新村镇、发展新产业、树立新风尚、培育新农民、争创好示范。活动采取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实行量化计分进行评比。评比形式以自荐和互评为主,然后进行逐级评选,最后由测评检查小组进行复审。活动以挂牌和资金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对获得“美丽庭院”、“美丽乡村”的农户和村(居)民小组进行奖励。本次活动将对获得行政村级“美丽乡村”的奖励1万元,获得区级“美丽乡村”的奖励2万元,获得市级“美丽乡村”的奖励3万元;获得村民小组“美丽庭院”的给予物品奖励,获得行政村级“美丽庭院”的奖励1千元,获得区级“美丽庭院”的奖励2千元,获得市级“美丽庭院”的奖励3千元。活动要求各区、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加强宣传,培树典型。
本次活动是贯彻落实市委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农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和万名干部下乡驻村等工作的重要举措,将以农区基层党建“三争四有五强化”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农区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我市农区“十个全覆盖”工程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本文来源: 妇联
12.11.2015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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