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中院到锡林浩特监狱开庭审理罪犯假释和“三类罪犯”减刑案件

07.06.2018  21:23

        6月5日,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判监督团队一行5人到锡林浩特监狱现场开庭审理8名罪犯假释和2名“三类罪犯”减刑案件,庭审工作在锡林浩特监狱狱内标准化法庭进行。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刑事执行检察局2名检察人员对庭审过程进行了全程法律监督,5名监区民警和10余名罪犯现场旁听。

        庭审过程中,锡林浩特监狱法制科科长代表刑罚执行机关向法庭宣读了罪犯提请假释(减刑)建议书,按规定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说明,对罪犯的改造表现进行了举证。法庭传唤拟假释、减刑罪犯到庭核对情况并传唤监区管教民警、罪犯互监小组成员等证人出庭作证,询问了罪犯的日常行为、改造表现、认罪态度、奖惩考核等方面情况,并对每名罪犯在考核期的记功奖惩、间隔时间、认罪悔罪态度、改造表现、证明材料、民事赔偿、罚金交纳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核查。锡盟检察分院检察人员进行了现场质证,并发表了检察意见。庭审过程秩序井然,案件审判公平公正。

        狱内开庭审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把公平、公正送进高墙院内、送到罪犯身边,使罪犯真切地感受到了刑罚执行、司法审判工作的公平和正义,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执法透明度,有力促进了罪犯积极服刑改造,切实维护了监管安全稳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