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强化环境监管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24.03.2015  16:59

  3月20日,盟委、行署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盟科学发展隐患排查化解年工作。这是我盟直面腾格里工业园区企业污染问题深刻教训,在去年以来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基础上,对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的一次再提升、再“加压”;是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环保法》落地实施大背景下,对推进阿拉善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次再动员、再部署。

  “思想上警醒、认识上清醒、行动上果敢”“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依法依纪严肃追责”“进一步理清发展道路,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动员大会上一系列掷地有声的部署和要求,既显示了我盟依法强化环境监管、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意志和信心,更为我们借力发展新常态、建设美丽阿拉善指明了方向。

  毋庸置疑,经济新常态下,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也进入新常态。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握新《环保法》之“利器”、出环保监管之“重拳”,通过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化解,将制约和影响阿拉善科学发展的各方面隐患一一排除,为建设美丽和谐阿拉善扫除障碍。另一方面,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的部署要求上来,用生态文明理念统筹谋划解决环境与发展问题,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做到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而用足用好新《环保法》这一“利器”,就必须坚持“”字当头,切实使从严监管的过程成为依法行政的过程;就必须强化环保设施和环境执法机构、队伍建设,使之具备与新法相匹配的环保监管能力;就必须建立并不断完善环境保护约谈、领导干部包联企业等制度和机制,强化责任追究,营造环境法治的浓厚氛围,使从严执法成为环保新常态。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要让“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深入人心。这就要求各旗区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把调整优化结构、强化创新驱动和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按照全区、全盟的战略部署,深入挖掘自身优势、潜能,科学完善自身定位、规划,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旅游业、沙产业等重点产业,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携手走出一条符合自身实际的科学发展道路,使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成为阿拉善发展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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