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区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盟市特检所:
近日,中央纪委召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对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提出明确要求。自治区纪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相继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相关文件。现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形势,防止“四风”反弹
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出台以来,区局系统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当前“四风”问题树倒根在,仍停留在“不敢”阶段,远没有做到“不能”,更没有达到“不想”。要达到除根的目的,作风建设决不能放松,还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深化作风建设、防止“四风”反弹,党组(党委)负主体责任,纪检组(纪委)负监督责任。各单位党组(党委、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作风问题的反复性和顽固性,抓常、抓细、抓长,继续看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落实到位。今年“五一”、端午假期即将到来,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重申过节纪律规定,明令禁止事项,早打招呼、早作提醒,制定具体措施,坚决杜绝“节日病”。
二、严格执纪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
各直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的部署和安排,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对反映“四风”方面的问题线索紧盯不放、严查快处,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加大问责力度,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抓住主体责任的“牛鼻子”,用好执纪问责的“杀手锏”,不断发出坚决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各直属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四风”问题的易发部位和薄弱环节,严格执纪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粽子节礼等行为,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严肃问责。
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各直属单位要结合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利用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守纪律讲规矩,敬法畏纪,为政清廉,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持之以恒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各单位要认真查摆作风建设方面“不严不实”的问题,着重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违规收费和收红包、购物卡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健全改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切实有效地塑造法治质监、科技质监、人民质监良好形象。
驻内蒙古质监局纪检组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