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丨“倒查20年”彰显如磐初心
内蒙古西乌珠穆沁旗几名套马手正在套马。任军川摄 本刊
过去一年多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以高度的政治担当,对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近千人被查,上百文件出台,剜掉了污染当地政治生态的最大毒瘤,还人民群众朗朗乾坤。
“倒查20年”,时间跨度大、涉及层面广、牵扯利益关系极其复杂。“倒查”这一雷霆手段,给所有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给腐败分子传递了强烈震慑:只要违反党纪国法,无论时间久远、无论涉及谁,都将出重拳下狠手、绝不姑息,都将深挖彻查利益输送链条,对问题线索清仓见底,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严厉惩处。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笔账迟早要算。反腐败不会歇脚松劲,不会“法外容情”。现实中,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认为违纪违法问题只要在任期内没有暴露,等到离任或退休后就能“平安着陆”,这是对全面从严治党大势的误判。
此次内蒙古自治区对煤炭领域腐败问题“大起底”再次警示:要想真正“平安着陆”,就必须拒腐蚀永不沾,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警醒,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违纪违法。
“倒查20年”释放出追责到底、将反腐进行到底的坚定信号,更彰显出我们党百年不变的如磐初心。
风云激荡、大浪淘沙,从最初成立时只有50多名党员,到今天发展壮大为拥有9100多万名党员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百年来永葆长盛不衰的最大秘诀,正是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永恒课题,坚持不懈地推进自我革命,练就“刀刃向内”的历史自觉、勇毅担当与过硬本领。
甫一成立,我们党就旗帜鲜明反对腐败,倡导清廉政治。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以后的历次党章,都专门规定党的纪律。从新中国成立前,中央苏区政府、陕甘宁边区政府和各解放区政府通过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约束党员干部行为,毫不容情地惩治腐败分子;到新中国成立之初,开展“三反”“五反”斗争,处决腐败分子刘青山、张子善;从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作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的重大论断;再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既对增量腐败坚决“零容忍”,也对存量腐败“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百年党史告诉我们,腐败问题事关人民利益、人心向背,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我们党之所以始终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决心不变、力度不减地进行反腐败斗争,就是为了坚决清除一切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因素,坚决割除一切滋生在党的肌体上的毒瘤,坚决防范一切违背初心和使命、动摇党的根基的危险。
内蒙古涉煤领域反腐败,对全国党员干部都是深刻警示。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问题最能隔断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2015年1月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斩钉截铁地指出:“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十三亿人民。这是一笔再明白不过的政治账、人心向背的账!”
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地正风肃纪,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决心和魄力,这是走过波澜壮阔百年历程的大党对亿万人民的庄严承诺。
一方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牢正确的权力观,对权力心存敬畏,秉公用权、严格自律,牢记自己是人民公仆,当好“老百姓的官”,牢记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都是党和人民所赋予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如果思想不纯、权力观不正,利用权力为个人谋私、为一些利益集团谋私,路是走不通的,必然会栽倒。
另一方面,也要继续拧紧制度“紧箍咒”,让为官者挡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之中燃亮自身价值。(文|张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