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推荐第九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拟推荐以下人员为第九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现公示如下:
1.巴 布 男,1963年10月生,蒙古族,中共党员,爱德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会长。
2.胡丽妹 女,1964年7月生,满族,无党派,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3.张承根 男,1965年6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内蒙古承达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4.牛立新 女,1967年8月生,蒙古族,恒信长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5.鲁晓梅 女,1964年9月生,蒙古族,中共党员,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6.张飞虎 男, 1974年出生,汉族,内蒙古济海律师事务所主任,该所成立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所从事的公益法律服务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并得到了司法部领导的肯定。
7.乌妮热 女,1971年生,蒙古族,中共党员,内蒙古典威律师事务所主任,在2015年度被评为“12.4”内蒙古十大法治人物。
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即1月27日—1月31日,凡对上述同志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反映。
接待时间:每天8:00—12:00,14:00—16:30
联系电话:0471-5301272
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