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方征求律师意见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正义网呼和浩特3月23日电(记者 其其格 范德银 通讯员 吴琼)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公诉部门联合司法厅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处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驻呼部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对公诉环节司法不规范问题的意见建议。自治区司法厅律公处王向东处长、于波副处长,11名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律师代表,以及公诉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干警参加了座谈会。
自治区司法厅与会领导、律师代表充分肯定了自治区院公诉部门主动作为,开门纳谏,积极推进与律师交流沟通的做法。经过座谈交流,司法厅以及律师代表普遍认为,公诉部门近年来执法规范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做出了多种努力,形成了良性互动关系。与会律师代表也结合自身办案实践,找问题、出主意,就检察环节中存在的普遍性、共性问题,以及个别案件中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不到位现象,提出了35项具体问题和14项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经汇总梳理,主要集中在“会见难”、“阅卷难”、“申请取保候审难”、“申请调查取证难”、“听取意见难”,以及执法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内部监督制约不到位、部门衔接配合不到位共计九大方面,涉及检察机关侦查、批捕、公诉、案管等各个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张彪围绕与会律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表示将继续加强五方面工作,切实整改改进。一是严格规范执法,保障律师合法权益。依法落实和保障律师执法权益,是检察机关、执法人员的义务,各级公诉部门要严格依照刑诉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将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各项制度、规定落实到位。二是深化检务公开。公诉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公诉环节检务公开工作。各级院公诉部门负责人、检察官要主动向社会公开、向律师公开联系方式等,更好地畅通律师对公诉工作了解和监督的渠道。三是规范律师接待流程。要积极与案管部门配合,做好律师接待工作。同时,有意识地转变工作方式,由纸质卷宗向电子卷宗转变,逐步开通案件网上流程查询,为律师提供更便利服务。四是认真听取律师意见。要严格落实公诉环节听取律师辩护意见的规定,特别是对于律师提出的无罪、罪轻,以及刑事诉讼活动中存在违法情形的意见等,及时审查核实,严格监督纠正,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五是搭建沟通交流平台。通过逐步建立健全与律师业务研讨、公益互动、定期交流等长效机制,在促进法治建设、社会矛盾化解等方面加强检察机关与律师的协作与配合,共同推进国家法治建设,让每位公民都受到法律保护,让每个当事人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自治区院将及时梳理律师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对照检查,按类实策,严格整改。对涉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完善的问题,将积极向上级院对口部门提出修改建议;对涉及其他自侦、侦监、案管环节的问题,及时提供相关部门,建议整改完善;对涉及公诉部门自身工作的问题,深入研究和制定相应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举措,督促条线内改进,并及时向司法厅、律协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