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揣砖头进店实施抢劫 男子被判13年

23.12.2014  10:50

怀揣半头砖,到路边门店里要钱,不给就抢,一男子两个月疯狂抢劫15起。昨日,犯罪嫌疑人乐乐(化名)被法院判处13年有期徒刑,罚金10000元。

2014年刚过完元旦没几天,赛罕区公安分局刑警一中队接到报警称,人民路的一家门店被抢。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现场通过店内监控录像看到有一男子将棉袄上的帽子戴在头上,站在收银员面前,男子突然伸手从钱箱里抓了一把钱后迅速逃离。经店主清点,男子共抢走近200元。在之后的几天内,民警又接到几起报警。从报警情况分析,这几起案件均为一人所为。

3月初,民警开始从周围的网吧排查,就在排查到一网吧时,该网吧网管一眼就认出了男子。通过网吧内的监控录像民警发现这名男子与他们寻找的是同一人,通过身份信息民警查到名叫乐乐的男子曾在一家旅店内居住,随后赶到该旅店,店主却说男子已在几天前离开。5月19日,民警接到一起报警称有一人的 手机 被一男子抢走,接到报警后民警通过技术手段发现这部手机竟然还在使用中,当民警找到使用这部手机的男子时,男子说这部手机是前几天有人在他这里住店,因当时没钱就将这部手机给了他,刚打了四五个电话民警就找上门来。男子说给他手机的人此时正在店内居住,民警冲进房间时乐乐还在睡梦中。

据乐乐交代,因为没钱第一次去抢钱时,心里特别害怕,就在半路上捡了一块半头砖,准备抢劫时用。据民警介绍,为了壮胆,乐乐每次抢劫前都会在半路捡一块半头砖放进上衣兜,乐乐共抢劫15起,其中有两起未遂。

昨日,犯罪嫌疑人乐乐被法院判处13年有期徒刑,罚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