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性

07.09.2015  09:56

  我们都知道,汽车在高速行驶时,即便踩了刹车也不会马上停下来,还会向前冲出一小段距离;短跑运动员全力冲刺到终点后,尽管不再加速,但还会向前跑几步。如此等等,物理学称之为惯性,标准定义为“物体保持自身原有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的性质”。

  事实上,不仅物体,生活中的许多事也常表现出某种惯性,只不过我们没有认真观察和留意罢了。我们通常所说的传统观念和习惯,实际上也是一种惯性的表现。

  近年来,为了深化改革,更好地为民服务,从中央到地方都大力简政放权。应当说,各级政府和办事人员不会不明白中央的良苦用心,但为什么还会出现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我以为,原因就在于某些地方某些部门某些人的权力和利益的惯性。李克强总理近日指出,要严查一些地方简政放权“玩花样”。有些地方“不少审批事项换‘马甲’,明的转成暗的,从上面转到了下面,从政府转到了与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的‘红顶中介’,审批服务还是关卡林立”“有的地方现场办手续花100元,改网上办后收500元,变本加厉多收钱”。这说明,面对改革,如果只考虑自身利益,各种怪诞审批和奇葩证明都会衍生出来,这就是由权力追求利益惯性造成的改革阻力。

  再比如,今年中秋节和国庆将至,一些地方的商家又推出了高价月饼和烟酒作为礼品销售,据说可以网购,还可以开具各种办公用品之类的报销发票,这就是已往形成的“四风”和公款消费的惯性思维所至。公款消费乃至于靠公款消费拉动经济,实际上是由“四风”形成的腐败经济。“四风”不除,这种腐败经济的思想行为还会时不时地冒出来,死灰复燃。这是一种惯性。如果以为反“四风”搞上几年就可以了,可谓大错特错。只有坚持不懈,久久为功,才能根治。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反“四风”反腐败永远在路上。

  还有,近一段时间以来,媒体上曝光了一些“奇葩证明”,批评的声音不小,公安部还公布了18种不予开具的证明,但一些无用的证明还是不少。据报道,河北石家庄乔先生的小孩要上学,被要求开具“无犯罪证明”。人们质疑,难道家长有前科,小孩就不能上学?四川雅安的陈先生要办理退休手续,被社保局要求开“无犯罪证明”。当地派出所虽然给开了证明,但提出质疑:“难道有前科就不让退休了?”由此我想到了一个段子,说一个人过世了,到阎王爷那里报道,阎王爷一拍桌子说开“无犯罪证明”来。逝者说,阳间要开“无犯罪证明”,难道阴界也要开吗?阎王说,阴界本来是阳世的翻版,你无“无犯罪证明”,我岂能收你魂魄并安排转世?速去开证明来。逝者无法开“无犯罪证明”,既不能入土为安,又无法还阳,弄了个不死不活。这虽然是个虚构的故事,但说明了某些证明的无稽。

  我国《刑法》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法处罚,不得隐瞒”,这是种公民个人义务。但法律并未规定公民办理有关事项时都要开具“无犯罪证明”。现在,上学、就业、退休都要开“无犯罪证明”,看来我国真要成为无犯罪国家了。但无犯罪国家的公民为什么还要开“无犯罪证明”呢?其实,这就是一种权力和利益的惯性。有人说,信息联网共享了这种事就好办了。我看不一定。不是有现场办100元,网上办500元的实例吗?关键在如何体现为民服务和如何处理部门与个人的利益关系上。不是有许多“奇葩证明”曝光后很快就解决了吗?看来,一些部门和个人的权力或利益的惯性不除,这种事还会发生,希望尽早丢掉这种惯性,让这类事越来越少才好。(马晓途)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