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呼和浩特市成品油经营市场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16.12.2015  16:29

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随着我市成品油市场的快速发展,成品油供应能力逐步提升,保障了成品油市场需求。但无证经营、掺假掺杂、克扣油量、仿冒、假冒他人标识等现象时有发生,扰乱了成品油市场管理秩序,侵害了消费者和合法经营者的权益。按照市领导批示精神,由呼和浩特市商务局牵头,联合质检、安监、公安消防、工商、环保部门近期开展一次成品油经营市场专项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同时,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联合各部门之力,全力推进我市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改造工作。现将此次专项检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5年8月12日至18日

二、检查范围

专项检查包括四个“全覆盖”,即行政区域全覆盖;所有制形式全覆盖;高速、国道、省道、县乡道油分布区域全覆盖;加油站、加油点全覆盖。

三、检查内容

(一)经营资质。各部门按照各自管理职能现场检相关证件照原件,检查相关证照是否通过年检且在有效期内。是否设置符合要求的计量保管员、安全管理员、设备管理员和质量监督员岗位,并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管理制度。加油站是否按照各监管部门要求制订《加油站账表册单管理制度》、《票证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事故预案》等相关制度。是否建立成品油进销存和出入库管理台账。

(三)安全运营。加油站是否按规定配置了合格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储油罐、加油机、油气管线、压力表、报警仪器、加油机铅封、工作人员上岗证、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设备设施是否完好,自助加油站是否制订了防静电和防人为破坏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加油站作业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加卸油相关操作规程,是否开展了应急培训和演习。

(四)油品质量、计量。质检部门对检查的成品油经营单位油品质量、计量进行抽样检查。

(五)油气回收改造。在专项检查过程中,联合各部门之力,全力推进油气回收改造工作,争取年底之前完成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油气回收改造工作任务。

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及时敦促企业进行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依法吊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请各检查成员单位安排2名工作人员参加检查工作,于2015年8月7日下午5点前将专项检查工作参加人员名单传真至呼和浩特市打击侵犯 知识产权 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附表:2015年全市成品油经营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人员回执)。

 

 

联系人:吴丽琴、陈冲

联系(传真)电话:0471-6621221、0471-6621170 

邮箱:shishuangdaban@[email protected]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