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金融扶贫“央贷扶”工程正式启动

12.12.2015  18:36

我区金融扶贫“央贷扶”工程正式启动

 

12月11日,我区金融扶贫“央贷扶”工程启动仪式在呼和浩特举行。

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韩建刚、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副行长肖长江、中华联合财险内蒙古分公司总经理侯根成出席启动仪式。

该工程以贫困户增收脱贫为出发点,本着“政府主导、央行支持、市场运作、保险介入、试点先行、分批推开”的原则,利用人民银行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市场化运作,同时引进保险公司履约保证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降低贫困户、贫困地区涉农小微企业贷款门槛和风险,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地区小微企业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

工程实施旗县每年从本级财政资金、“三到村三到户”项目资金以及其他资金中拿出1000万元左右作为风险补偿资金,在保险介入的前提下,按10倍以上比例放大贷款。支农再贷款年利率为1.85%,支小再贷款年利率为3.35%。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基础上最高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的优惠政策,为贫困户、小微企业分别提供5万元以下免担保、免抵押的信用贷款和300万元以下保证贷款,用于支农到户项目的额度原则上应占再贷款规模的70%左右。贷款户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占比要达到50%以上。

建档立卡贫困户保险费由自治区、旗县、贫困户按5:3:2比例承担。投保贫困户保险费率为1.2%、小微企业2%。农牧户贷款履约保证保险由中华联合财险公司承担风险90%,风险补偿资金和合作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承担风险10%。涉农涉牧小微企业和新型农牧业经营组织履约保证保险由中华联合财险公司承担风险65%,合作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承担风险35%。

该工程以57个扶贫开发重点旗县为主要工作对象,同时兼顾其他贫困农牧业旗县,首批在14个旗县进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