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被评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

18.03.2016  12:33

  近日,自治区本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在全区予以公示,我厅名列其中,荣获2015年度“自治区节水型单位”称号。 

  近几年,我厅逐年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和用水管网、用水设施,先后投入资金 6.5万元,改造节水设备,使厅办公大楼的节水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轨道,并将测评体系3大项13小项任务逐项分解,措施到位,及时维修,防止“跑、冒、滴、漏”和杜绝“长流水”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日常节水监督管理,加强节水技术更新,加大节水宣传,倡导“人人节水、自觉节水”节俭节约美德,培养良好节水习惯,为全区树标杆、当典范,再创佳绩。 

(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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