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入开展打击 “三假”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巩固2014年“秋风”行动成果,扎实推进打击假媒体、假媒体机构、假记者(以下简称“三假”)工作取得的新成效,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行动将分三个阶段对“三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一是调查摸排阶段,4月20日至5月20日,由各旗县区“扫黄打非”小组牵头,协调新闻出版、文化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就非法设立的报刊社、编辑部、记者站、工作站、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新闻类网站、网站频道、视听节目网站进行摸排并取缔;坚决查处非法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机构和人员;严厉打击以记者或网站新闻采编人员名义招摇撞骗、敲诈勒索的不法分子;严厉打击幕后策划以及内外勾联的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鼓励被敲诈单位、企业和个人勇于举报“三假”行为并提供证据,对举报内容属实的,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各地要畅通电话、网络、来访、书面等举报渠道,持续公布全国“扫黄打非”办12390、文化市场12318举报电话。
二是重点查处阶段,5月20日至9月20日,针对前期摸排情况,各地要依据有关规定,梳理案件线索,确定查处重点。对违规违纪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涉嫌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以网站为平台,打着调查、调研等名义从事非法新闻采编活动的突出问题,各旗县区“扫黄打非”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及时“落地查人”,服务器在境外的非法网站,责令网站管理者主动关闭,并及时报市“扫黄打非”办;对少数掩盖自身问题,拒不配合调查,造成恶劣影响的被敲诈单位和个人,要加强教育,必要时通过纪检等部门依法依规查处,涉嫌行贿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检察机关。
三是整改提高阶段,9月20日至10月20日,市“扫黄打非”办将根据暗访督查情况、各地上报重要案件线索情况,进一步确定工作重点,落实追责制。要严查自治区“扫黄打非”办通报中涉及我市的“三假”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