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议】停车场收费需要规范
原标题:停车场收费需要规范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停车难的问题日渐凸显,各地也不同程度存在着“停车乱收费”现象。
以首府呼和浩特为例,停车难、收费乱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按照《呼和浩特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停车场必须持有城管部门的经营证、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的税务登记证、发改委的收费许可证,“四证”要悬挂在停车场的显著位置。但是在中山西路主干道两侧、锡林路接近中山路附近和大学路等车位供需矛盾比较突出的路段,很多收费停车场所,不仅看不到“四证”,就是停车标志和基本设施都不具备。更有甚者,直接把人行道变成收费停车场;第二,一些公益性单位加入到收费停车的行列;第三,不是按照“标准”收费,而是由经营者随意定价;第四,人工收费存在徇私舞弊现象,车主与收费人员私下商量,不开票少收钱问题较为普遍。
“停车难、收费乱”和占道停车的根源之一在于机动车停车位总体供给严重不足,停车场管理混乱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停车场管理涉及交通、市政、交管、城管、物价等多个部门,多个部门的交叉管理导致监管不力,未能对违法经营行为形成有力打击。
自治区政协20140089号提案建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对所划定的停车场进行摸底,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位置所在,使驾车者能够根据停车场信息合理计划自己的出行方式和时间;运用多种政策措施鼓励停车场所的建设,扩大停车位的供给。对于新规划的城区,开发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停车问题,新建公共场所都应在规划时将停车场建设纳入其中;加大整治力度,对于未依法取得开设停车场所需的证照而从事非法停车场经营的,主管部门坚决按照非法经营数额或所得,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合法经营的停车场,应依据相关规定收费,收费必须出具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票据,否则消费者有权拒绝缴纳。如果政府能对道路停车泊位实施统一的收费管理,不但可以增加财政收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而且有助于规范道路停车管理秩序。(记者 及庆铃 整理)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