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13所高校将实行学分制收费
16.05.2015 01:19
本文来源: 正北方网
5月13日,自治区发改委在其官网发布对自治区教育厅的复函称:经研究,同意内蒙古 财经 大学等13所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学校要将原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但学费之和不得超过自治区现行收费标准总额,学分制收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这意味着,我区13所高校今年秋季录取的新生,或将可以自主选课,需缴纳多少学费取决于该学年所修的总学分。
自治区发改委要求,13所学校要完善学分制教学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保证学分制收费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做好学分制收费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学校要将学分制收费的具体办法和收费标准在学校招生简章、新生入学须知、收费窗口和校园网和学分制收费软件中显著列明各专业学生毕业必修、选修和重修学分数及收费标准。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或以其他名目乱收费,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自治区发改委的《复函》同时公布了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以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一、二批学生(汉语授课类)为例,学年学分为3500元,其中专业学费700元,学年平均学分40分,每分70元。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公布的《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学校名单》,实施学分制收费管理的13所学校包括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 科技 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 包头 医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呼伦贝尔 学院、 赤峰 学院、河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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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2015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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