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公办民族中小幼已达41所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1月1日开始施行,《条例》指出,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民族幼儿园、中小学校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合理布局,保障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及现居住地就近入园入学。呼和浩特现有多少公办民族中小学、幼儿园,能够满足呼和浩特民族学生的上学需求吗?未来的发展方向又是什么?
公办民族中小学、幼儿园41所,在校生4.3万人
“民族教育是呼和浩特市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呼和浩特现有独立设置的公办民族中小学、幼儿园41所,其中中学10所、小学19所、幼儿园12所。41所学校有在校生4.3万人,少数民族学生1.6万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37%。
蒙古语授课中小学、幼儿园7所,其中中学2所、小学1所、幼儿园4所,7所学校中蒙古语授课学生5822人。加授蒙古语中小学、幼儿园25所,其中中学7所、小学13所、幼儿园5所,加授蒙古语学生8820人。回族中小学、幼儿园7所,其中中学1所、小学4所、幼儿园2所。满族小学、幼儿园2所,其中小学1所、幼儿园1所。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表示,目前,少数民族在校生所占比例超出其人口所占比例,少数民族受教育规模和程度实现历史新高,为首府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做出了应有贡献。
稳步推进蒙汉双语教育,学前教育接受双语教学比例达31.59%
呼和浩特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依据法律、遵循规律、结合实际,稳步推进蒙古语言文字教学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
呼和浩特自编了加授蒙古语文教材,出台了《加授蒙古语文中考加分的实施意见》。目前,蒙古族学生中接受双语教学的比例,在学前教育阶段为31.59%,中小学阶段为22.77%。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表示,总体上看,接受双语教学的学生数量稳步回升,双语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实现蒙汉双语授课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在未来发展方向上,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表示,将优化结构布局,增强民族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快普及少数民族学前教育,实现蒙汉双语授课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呼和浩特要全面改善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确保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学校率先实现学校标准化和旗县区域内均衡发展。重点支持民族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以就业创业为导向,加快发展民族中等职业教育,2016年在普通职业学校开设蒙古语授课珠宝鉴定设计加工专业,培养新型应用技能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