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开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已进入严厉打击、整治阶段

14.10.2016  03:33

林业厅政府网10月13日讯  森林资源作为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储备,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中具有核心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但是,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屡禁不止,随着中央主流媒体的曝光,我们更加认识到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刻不容缓,要重拳出击,决不手软。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内林公发[2016]299号)和《呼和浩特市林业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呼林办发[2016]84号)文件精神,新城区决定在2016年9月1日到11月30日期间,在辖区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具体由新城区林业局全面部署、组织实施。

新城区林业局快速召开了专项行动部署会,经过研究分析,制定了《新城区林业局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确保本次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林业局成立了以蔡欣哲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新城区森林公安局、古路板林场、资源林政科、业务科、综合办公室等二级单位和科室的主要负责人、环节干部为成员的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城区森林公安局,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本次专项行动。

二是确定了打击重点。主要打击重点是开矿建厂、采石挖沙、各种经营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等非法占用林地、湿地、沙地行为;盗伐、滥伐林木行为;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其他影响较大的破坏生态保护区自然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明确了具体步骤:

9月1日—9月10日,摸底排查阶段,集中摸排梳理涉林违法犯罪线索,为精确打击、精密防控、精准治理奠定基础。

9月11日—11月20日,打击整治阶段,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查处力度,集中清理整治项目施工区、集贸市场、驯养繁育场等重点地区和场所,大力整顿林业行政许可审批等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11月21日—11月30日,总结提高阶段,深入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和好经验,以及不足和问题,针对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完善机制。

四是加强宣传,畅通渠道。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对查处的重大典型案件及时主动曝光,营造强大的严打攻势。森林公安局刑警大队指派专人负责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统计上报工作,确保信息上报及时准确、全面高效。

目前,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已进入严厉打击整治阶段,根据前期清理排查的重点区域和对象进行整治,特别是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涉林案件的督办查办,各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合力,保证本次行动干净彻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