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会同扶贫办联合调研 助惠农扶贫领域"祛病健身"

26.12.2015  00:55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战略部署。对于预防惠民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来说,只有精准预防,才能有效预防。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开展调研,共同出台《关于在扶贫开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明确检察机关与扶贫部门精准实施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点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今年以来,地方各级检察机关也主动加强与扶贫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建立联席会议、查办案件的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和通报等制度机制,有针对性地共同开展扶贫开发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如安徽省检察院与省扶贫办建立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实行扶贫资金项目动态监测,梳理全省扶贫开发项目,在有扶贫任务的70个县,各选择一个项目,由所在基层检察院开展专项预防,市检察院指导督察,省检察院挂牌督办。

  最高检反贪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检察机关开展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一方面是保障惠农扶贫领域的政策落实,促进惠农扶贫领域预防工作的制度完善;另一方面着重推动农村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提高农村基层组织民主管理水平,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防止和减少涉农职务犯罪发生。

  据介绍,针对惠农扶贫职务犯罪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合作医疗、农田水利建设等资金密集领域易发高发的特点,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在办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推出了一批涉农领域专项预防项目,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推动专项工作取得进展。

  记者采访了解到,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检察院选取农村土地征用征地拆迁领域中拆迁补偿环节开展预防调查,通过对村民的走访以及对某拆迁村的财务凭证进行抽样分析,发现该村某拆迁大户的几份拆迁协议及领款单的签名笔迹不一致,可能存在财务人员伪造签名套领贪污征地补偿款的情形。预防部门在向有关部门提出预防建议的同时,及时将该线索及时移送至反贪部门,反贪部门对该村4名村干部以涉嫌贪污土地补偿款立案侦查。

  各地检察机关结合查办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及开展专项预防调查,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预防建议,协助涉农单位及时落实,积极推动涉农主管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海南省检察机关围绕项目政策执行、工程落地、项目效益、资金管理等重点方面开展预防调查174次,形成调查报告43份,结合查办案件撰写职务犯罪分析报告48份,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44份,已整改36份。

  同时,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利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平台,在惠农扶贫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大宗物资采购环节,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今年1月至11月,河北省检察机关接受涉农项目招投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927次。贵州省检察机关对查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53个单位和个人,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对其作出了取消投标资格、扣减投标分值、降低信用等级等处置。这些措施,为从源头上保障惠农扶贫领域资金安全构建了一道坚实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