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扶贫情况通报 第6期

26.04.2016  20:36

(2016年第6期)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

 

全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精神 行动迅速  措施有力

 

2月28日,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王君主持召开自治区第九届党委第145次常委会议,专题研究精准扶贫工作,对抓好全区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出了具体要求。2月29日,自治区扶贫办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按照王君书记“底数清、责任清、政策清、工作要求清”的要求,细化实化政策措施,抓好推进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减贫21万人、12个自治区贫困旗县摘帽的年度任务。全区各盟市也都迅速行动,传达学习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抓落实。

一是认真研究部署。相继召开常委会、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脱贫攻坚推进会、农村牧区工作会等,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具体工作。截至3月16日,全区12个盟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均召开了专门会议学习贯彻。呼和浩特市委书记责成分管扶贫开发工作的副市长巡回各旗县区调研扶贫开发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巴彦淖尔市委书记集中时间先后6次深入各旗县调研督导精准扶贫工作。兴安盟要求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紧紧抓住中央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加快发展、自治区实施厅局帮扶、省级领导联系贫困旗县等难得政策机遇,狠抓落实、主动作为。乌兰察布市要求各部门分别制定行业扶贫方案,提交市委、政府研究下发,并建立分工监测、评估督导制度,纳入市委年度考核方案。

二是完善政策措施。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决定》的意见,加紧研究制定脱贫攻坚方案、意见和办法,完善“十三五”脱贫攻坚专项规划。锡林郭勒盟出台了扶贫开发、定点帮扶、易地搬迁3个实施方案和扶贫资金管理、贫困旗县考核2个办法。巴彦淖尔市制定了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政策分工方案。鄂尔多斯市制定了《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6-2020)》和《易地扶贫搬迁方案》,编制了“作战图、督办牌”。阿拉善盟制定《2016-2018年新一轮社会扶贫结对帮扶实施方案》,建立盟、旗(区)、苏木(镇)三级联动机制。呼伦贝尔市聘请市固定资产咨询投资公司和市经济社会研究院修订评审“十三五”扶贫开发专项规划和“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满洲里市建立了定期走访、帮困协调、台账信息报送、考核问责四项工作制度。

三是实施重点工程。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工作要求,各地主动承接自治区分类精准扶持“十项重点扶贫工程”,因地制宜推出各具特色的帮扶措施。呼和浩特市主推结对帮扶、土地入股分红、龙头企业带动、资金互助、搬迁改造、救灾救助六种模式。包头市实施产业发展增收、易地扶贫搬迁、生态保护脱贫、教育脱贫、政策兜底保障、金融扶贫、社会扶贫,革命老区、边境和少数民族地区建设八项工程。呼伦贝尔市实施金融扶贫、“三到村三到户”、易地扶贫搬迁、“慈善医疗阳光救助”重点工程项目。锡林郭勒盟实施“十个全覆盖”、“三到村三到户”、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扶贫、定点帮扶、社会扶贫、劳务输出七项工程。

四是加大投入力度。各地紧紧抓住中央、自治区加大扶贫开发投入的有利契机,加快扶贫项目对接和组织实施工作。同时,努力增加本级财政扶贫投入,多渠道筹资。赤峰市组建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今年计划投入各类扶贫资金40亿元,实现5.3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233个贫困村退出,2个区贫县摘帽。通辽市整合投入10.17亿元,扶持2.6万人稳定脱贫。巴彦淖尔市本级财政扶贫投入比上年度翻一番,达到3000万元。

五是严格落实责任。各盟市与旗县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和年度减贫责任状,将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完善党员干部联系工作机制,做到每户贫困户都有人帮、有人扶。巴彦淖尔市制定了市级领导每人包联3-5户、县处级领导每人包联2-3户、科级干部每人包联1-2户的方案,实现干部包联贫困户全覆盖。鄂尔多斯市落实包扶干部13483人,包扶贫困户15235户、37230人。乌海市37名市厅级领导分别联系19个行政村(涉农社区)。

六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各盟市调整充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立脱贫攻坚推进组,组建扶贫开发包联推进组、易地扶贫搬迁协调组等,加强扶贫机构队伍建设,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组织保障。巴彦淖尔市增加了一个扶贫领导职数,增设了一个监测中心,要求所有乡镇成立扶贫工作站。赤峰市新成立一个事业单位,贫困监测与扶贫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