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154号通告涉及我区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19.12.2016  04: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三〔2015〕62号)的要求,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第154号通告涉及我区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一)抽样单编号GC1600318099不合格产品情况

在牙克石市蒙诚额吉奶粉店中标称生产企业为呼伦贝尔友谊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婴儿配方奶粉1,检测结果阪崎肠杆菌不合格。

(二)抽样单编号GC1600318101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在海拉尔区金彩婴姿坊孕婴店中标称生产企业为呼伦贝尔欧比佳乳业有限公司生产恬乐宝婴儿配方奶粉1,检测结果阪崎肠杆菌不合格。

二、 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样单编号GC1600318099不合格样品的核查处置情况

1.经查,牙克石市蒙诚额吉奶粉店共购进友谊1952婴儿配方奶粉1(800g/听、产品批号:2016081801)5件(合计60听)。其中,抽样8听、销售4听、剩余48听。2016年10月28日,牙克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剩余48听友谊1952婴儿配方奶粉1依法予以扣押。

调查期间,该店停止经营,并且其在购进友谊1952婴儿配方奶粉1过程中,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牙克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2.呼伦贝尔友谊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批次为2016081801的“婴儿配方奶粉1”,270箱(每箱12听)零11听,销售239箱零11听,库存剩余31箱。执法人员对库存的31箱产品进行了查封。经查阅该公司发货记录,239箱零11听该批产品由呼伦贝尔友谊乳业(湖南)营销有限公司分别销往16个省,货值金额137192元。我局依规向相关省份通报了有关情况。呼伦贝尔友谊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履行了召回义务,共召回1928听。

呼伦贝尔友谊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含致病性微生物的婴幼儿乳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罪,我局已将案件移送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二)抽样单编号GC1600318101不合格样品的核查处置情况

1.经查,海拉尔区金彩婴姿坊孕婴店共购进恬乐宝婴儿配方奶粉1(800g/听、产品批号:20160821112)12听。其中,抽检8听,售出1听,召回3听。执法人员已对召回3听予以查封。

调查期间,该店停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2.呼伦贝尔欧比佳乳业有限公司生产批次为20160821112的婴儿配方奶粉1,200箱(每箱12听),全部由湖南总公司销往全国8个省份,货值金额112800元。我局依规向相关省份通报了有关情况。呼伦贝尔欧比佳乳业有限公司依法履行了召回义务,共召回1713听。

呼伦贝尔欧比佳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含致病性微生物的婴幼儿乳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罪,我局已将案件移送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