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民政局着力抓好“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锡林郭勒盟盟委2017年第1次(扩大)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锡林郭勒盟民政局按照自治区纪委和盟纪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着力抓好本部门本系统集中整治工作,以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为突破口,着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健全集中整治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盟纪委专项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按照《锡林郭勒盟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梳理明确民政部门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做好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等民政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指导旗县市(区)民政局督促嘎查村(社区)开展自查自纠并将结果向村(居)民公开,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研究制定了《锡盟民政局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实施办法》,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认真抓好落实。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整改重点突出问题。坚持不懈抓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持续纠正“四风”工作,查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对照“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查摆在民政系统表现形式,针对嘎查村(社区)、苏木乡镇(街道)民政所、盟旗民政局以及直属各单位等民政公共服务机构,涉及民生领域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这次集中整治的主要目的,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确保实现集中整治预期目标。
三是多措并举,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第一,在全盟民政工作会议上,安排部署了全面从严治党“两个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任务。民政工作业务会上,盟纪委派驻纪检组长与各旗县市(区)民政局长、盟局党组成员和机关各科长进行了集中廉政谈话。坚持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集中整治工作始终,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廉政培训,让基层党员干部知道什么不能为、什么不能办。第二,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责任清单和《实施方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机关党委安排邀请专家讲一次廉政党课,召开一次廉政专题研讨交流,开展一次警示教育,3月份集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及纠正“四风”整治活动,开展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整治活动。第三,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强化民政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和财务监管,联合同级审计部门认真开展资金管理使用排查整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印发了《锡林郭勒盟社会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锡林郭勒盟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组织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管理年”活动,贯彻落实《锡林郭勒盟社会救助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解决基层存在与中央和自治区相悖的低保政策;地方低保对象综合认定制定设计太严苛,存在将困难群众挡在低保政策之外的新问题;基层民政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以及“保人不保户”、入保难、“关系保”、“人情保”、应保未保、个别基层干部通过办理低保谋利等久治未除等问题,着力实现低保对象认定精准化、工作程序规范化,实现操作标准化、工作管理精准化,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全部按要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