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与抚州市政府合作共推气象现代化

30.08.2015  09:42

  中国气象报通讯员陆艳报道  8月27日,江西省气象局与抚州市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抚州气象现代化建设,助力抚州“主攻项目、决战‘三区’,凸现特色、实现跨越”发展战略的实施。至此,江西省气象局与全省11个设区市政府全部签署了共同推进所在地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合作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立足抚州基本市情,从加强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建设、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县级气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以及依法强化气象社会管理、推进高新区等区域气象主管机构建设等七个方面,共同全面推进抚州气象现代化建设,大力提升抚州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气象灾害防御和气象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使抚州气象整体实力处于省内先进水平,为推动抚州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气象服务保障。 

  合作协议明确了双方的职责和义务,建立了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将适时召开合作联席会议,研究合作重大事项,分析合作进展情况,督促合作协议的落实。此前,抚州市政府已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并将气象灾害防御与气象现代化建设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的目标考评。

  双方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抚州市将成为该省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的重点地区,抚州市政府将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加大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投入,气象全面融入抚州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