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将随机抽查2646户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情况

06.01.2015  19:27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全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抽查工作启动

按1%的比例抽取2646户企业进行抽查。

   本网讯(记者 赵静) 1月6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全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抽查工作启动,首批将有2646户企业在1月8日至25日期间接受工商部门的抽查。

  据悉,本次抽查的企业名单是在公证机构的公证下,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按照1%的比例抽取产生。抽查对象为在内蒙古自治区登记的企业(已注销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除外)。抽查内容是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企业公示的即时信息。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企业监管部门将在检查名单生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分派给盟市、旗县(区)工商及市场监管部门。抽查结果将于2月1日统一公布。

  按照规定,企业被列为抽查对象后,应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检查需要,提供会计资料、审计报告、行政许可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场所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工商部门将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企业如被发现有“未按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4种违法违规情形的,将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工商部门将此次抽查结果通报相关部门,构建部门联动相应机制,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责任编辑 李中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