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酒店物品高价赔偿,行规?

12.01.2015  10:30

    住酒店必然会使用酒店提供的茶杯、烟缸、漱口杯等物品,可消费者一旦不小心损坏了这些物品,就得按酒店的价目表赔偿。这样的规定受到了很多消费者的质疑,认为这完全是酒店单方面的霸王条款。日前,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发现这种现象比较普遍,物品的赔偿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已成为酒店行业的普遍行规。

    日前,曹先生在呼和浩特南门外小学就读的女儿面临期末考试,由于学校离家较远,为了让女儿中午能休息好,曹先生带女儿在学校附近的一家快捷酒店开了一间钟点房。没想到临近退房时,女儿在卫生间洗漱时不小心将漱口杯摔碎了。曹先生本以为一个很普通的玻璃杯最多也就赔偿一二十元,没想到结账时,却被告知要赔偿50元,酒店工作人员还理直气壮地拿出了房间里的赔偿价目表让曹先生过目,并直接就从押金中扣除了50元。酒店的做法让曹先生很是恼火。曹先生遭遇的情况在我市酒店行业并非少见。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呼和浩特市几家快捷酒店,在客房内都会看到《房间物品损坏价目表》,各种物品的赔偿价格普遍高于市场价:损坏电热水壶赔偿380元、损坏茶杯赔偿50元、损坏吹风机赔偿200元、损坏电视机遥控器赔偿100元、损坏床单赔偿300元……记者就这种现象向酒店工作人员提出质疑,得到的答复是酒店不能按照市场价来计算顾客赔偿物品的价格,中间还经过了采购等环节,而且酒店之所以要求高价赔偿,主要还是把其当做对顾客的一种约束,希望顾客能爱护房间里的物品。工作人员还强调,这种做法已成为行规,并不是个别行为。

    在部分星级酒店内,记者看到客房内都有一本《服务指南》,内附有《客房用品表及价格》。该表不仅罗列了床单、烟灰缸、电话、电脑、电冰箱、手电筒等常见配置物品的赔偿价格,而且还特别备注了“室内家具、墙纸、地毯等客房内固定物品如出现破损,按每平方厘米100元的标准赔偿”等细则。

    呼和浩特市消协的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因过失而损坏酒店物品,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但赔偿不能由酒店单方说了算,高价赔偿价格是不合理的,违背了公平和等价有偿的原则。

    据了解,消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显然,酒店单方面定出的高价赔偿标准是无效的。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一旦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不要妥协。要按物品折旧价来赔偿,以进货发票为准,如果酒店提供不了进货发票,则应按照该物品的实际市场价格进行相应赔偿。(云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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