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积极推进“四种”养老模式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014年5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及时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4〕57号),在 包头 市、 鄂尔多斯 市、乌兰察布市和锡林郭勒盟分别开展城市居家养老、社会化养老、农村互助养老和牧区养老等四种养老服务模式试点探索,加快推进内蒙古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在包头市以城市养老为试点,搭建为老服务平台,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孵化建立为老服务组织,加大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力度,积极引进、培育、发展社会力量进入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城市养老服务业发展。
二是在乌兰察布市以农村互助养老为试点,调动各部门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充分整合资源,将多项涉农资金集中整合使用,建设以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为重点,区域性敬老院和养老服务站为补充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三是在锡林郭勒盟以牧区养老为试点,紧密结合牧区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突出牧区医养结合养老特色,加强牧业旗老年公寓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人才队伍培养、“12349”便民为老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推进牧区养老服务业发展。
四是在鄂尔多斯市以社会化养老为试点,注重加强政策创制,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全面落实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以社会化养老规范管理为重点,推进养老服务业的社会化和产业化发展。
截止2014年11月,全区共有各类养老机构2252所,总床位数20.47万张(较上年增长41.3%)。其中:公办社会福利机构和老年养护院164所,床位数2.67万张;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629所,床位数9435张;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幸福院已建成769所,4.25万户,8.5万张床位;农村敬老院398所,床位4.44万张;光荣院34所,床位2159张;民办养老机构258家,床位数3.7万张,全区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 47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