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多措并举 积极推动“智慧呼和浩特”项目建设
根据《智慧呼和浩特建设实施方案》(呼政发〔2016〕11号),智慧呼和浩特建设项目按照“一个中心、两个基础、五大平台、一批应用”的总体工作思路进行建设,涉及25个建设项目,除企业自筹项目外计划总投资26.7亿元。按照市人民政府2016年第21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除四大基础数据库、智慧城市指挥中心由财政直接或市大数据公司投资外,其余公益类项目如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条件,原则上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设和使用,方式与程序由市财政局依规办理。为此,呼市财政局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采取多项措施推动智慧呼和浩特项目建设。
一是保证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到位。智慧城市建设需要大量资金,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呼市财政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通过财政投入、银行贷款、PPP项目和组建基金等多种方式并举,依托市城发公司、金融集团和城乡建设公司,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和运用PPP模式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智慧城市基础建设和应用平台建设。2016年财政预算资金1亿元,2017年财政预算预留资金1.3亿元。预计自2018年至2021年,每年智慧呼和浩特建设需资金6亿元左右。
二是明确内部职责推动智慧呼和浩特建设。作为智慧呼和浩特建设的重要组成单位,在智慧项目建设过程中,市财政成立智慧呼和浩特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内部相关科室责任各司其职,扎实稳妥推进智慧呼和浩特建设工作。
三是全面梳理智慧呼和浩特建设项目。将智慧呼和浩特建设涉及的25个项目,按照项目开展进度逐项梳理,实时掌握项目开展具体情况,并根据工作实际,对项目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适时做出调整。
四是规范工作流程。为使智慧城市建设各项工作扎实高效有序开展,避免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差错,进一步优化服务意识,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工作人员少跑路的工作局面。呼市财政局制定了7步工作流程,全面提升整体效率,增加工作流程的透明度,提升各项服务水平。
截至2017年3月底,“智慧呼和浩特”建设项目进展顺利,“一个中心”即智慧呼和浩特政务云中心已运行一年,各部门数据迁移正在有序进行;“两个基础”项目即电子政务外网统一互联网出口项目待提交发改委评审;“四大库”项目即“智慧呼和浩特市人口信息基础数据库”、“呼和浩特宏观经济基础数据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库”项目科研报告已批复,“空间地理信息数据库”项目已完成招投标,正在实施;“五大平台”项目即“平安首府”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正在组织实施、政务服务与网上审批平台项目已完成招标、智慧化城市管理综合平台项目报市财政提出意见、呼和浩特市社会管理与服务平台项目已经批复、互联网+众创服务平台方案制定中;“一批应用”项目即“智慧教育”项目已招标、“智慧健康”项目方案已经通过、“智慧税务”项目已经实施、“智慧乳业”项目一期已经开始运行、“智慧旅游”项目方案评审已通过、“智慧水务”项目方案评审已通过、“智慧环保”项目方案近期开始评审、“市民一卡通”项目运营公司已成立正在接洽、呼和浩特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项目一期已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