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三项措施 推动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取得阶段成效

14.02.2016  19:41

 

2015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开展以来,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委会员按照上级局部署,积极组织年报的宣传、培训、指导和服务工作,年报覆盖面得到不断扩大,为推进年报工作提供了基础性保障,首月年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1月31日,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报率分别为4.22%、5.16%和4.63%,年报工作进展分别排在全区第三位、第一位和第三位;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络员备案率分别为73.31%、69.21%和备案率88.80%。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亲自过问督促,责成相关科室制发工作方案和工作通知,明确了目标任务、公示范围内容和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了全市年报工作有序开展、全面推进。同时实施定期通报和调度机制,每半月向旗县区局通报一次进展情况,每个月向旗县区政府领导抄送一份年报公示进展情况通报,对年报率没有达到要求的单位下发督办函,仍达不到要求的单位进行约谈,强化问题效果。目前已发通报2期,对全市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客观全面的通报,指出存在问题和落后地区,督促各地认真查找不足,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整体工作开展。

二是加强舆论宣传,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宣传月”活动,广泛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和微信等各类载体加大对年报公示工作的宣传引导力度,全面解读年报公示相关法律政策和申报操作流程等,扩大公告宣传的受众面,提高年报的知晓率。市市场监管委在《赤峰日报》发布4期《2015年度各类市场主体年报公告》,在赤峰电视台刊播公告通知及相关政策解读60余次,对年报的时间、内容、范围和申报操作方式方法以及逾期年报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向全社会进行全面宣传,通过赤峰市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向全市所有手机用户发布年报提示短信300多万条。

三是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年报公示服务能力。积极为市场主体申报年度报告提供指导服务,采取设立咨询窗口、集中演示服务、预约上门指导等形式,发放《年报指南》,指导市场主体填报年报,在办事大厅电子显示屏设置滚动年报公告,设立年报公示自助服务区和年报公示服务站,提供上网设备,指定专人现场指导,建立年报导办、引办、催办等服务流程,对未年报市场主体进行提醒告知,提供咨询服务,帮助解决困难,有效指导企业正确填报年报公示信息。(杨国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