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君:提振精神,提升业绩,提高能力,开启内蒙古检察工作现代化新征程

16.01.2023  16:05


贯彻落实中央政法会议精神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要突出‘五个把握’,提振精神,提升业绩,提高能力,开启内蒙古检察工作现代化新征程。”1月14日晚,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会议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发展共识,会上,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李永君强调。



李永君表示, 一要把握灵魂,明确方向。 全国检察长会议的精神之魂就是“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明确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前进方向。全区检察机关要深刻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中政委和最高检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任务要求上来,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要把握格局,立稳支柱。 全区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牢牢把握党的绝对领导这个根本,坚定不移坚持和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不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推进内蒙古现代化建设大局中审视,认真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忠诚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神圣使命。 三要把握主责,明确新意。 全国检察长会议上,作为检察主责,“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都被赋予了新含义,注入了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新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要紧跟时代,革故鼎新,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树牢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不断优化完善检察组织机构、检察职能、制约配合等体系机制,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有效性,深化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奋力开辟内蒙检察工作新局面。 四要把握短板、扭住问题。 对标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立足现实,眼睛向内,清醒认识与全国检察机关整体发展进步、与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思想差距,瞄准全区检察工作中跟不上、不适应的突出问题,认真改进,尽快提高。面对问题不回避,面对困难不退缩,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吃苦耐劳,勇往直前,创造与内蒙古区位条件相匹配的检察业绩。 五要把握发展,强化动能。 全区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要明确发展大势,把握工作规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重点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和积极因素,齐心协力往前追赶,撸起袖子加油干,形成开创内蒙检察工作新局面的强大合力。

李永君指出,推进内蒙古检察工作现代化,首要是提振精神,核心是提升业绩,根本是提高能力。 打开思路、提振精神, 引导带动全体检察人员既看到差距,也充满信心;既认清劣势,也看到优势;既找准短板不足,也坚定发展信心,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激发全区检察人员干事创业热情。 担当作为、提升业绩, 树立“靠业绩说话”导向,以实干论英雄,坚韧不拔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全面进步,争取“一年一小变,两年一中变,三年一大变”。深耕监督主业,做到刑事监督更强、民事监督更优、行政监督更实、公益诉讼检察更好。找准创新能动履职的着力点,更加有力服务自治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努力做优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为民检察工作。 锻造素质、提高能力, 更加注重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强化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全面提升政治工作能力、监督办案能力、行政管理能力、组织领导能力,不断深化复杂斗争、法律政策运用、风险防控、群众工作、科技应用、舆论引导能力建设,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据了解,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后,李永君第一时间提出落实要求,围绕“三个是什么”答好学习贯彻之题:上级的新要求新精神是什么?对比上级要求我区检察工作的短板弱项是什么?贯彻落实的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是什么?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迅速组织开展学习研讨,结合实际提出初步贯彻落实措施。下一步,全区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和全区政法会议精神,进一步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春节后尽早召开全区检察长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检察工作进行系统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