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诉调”结合模式 实现法律援助工作新跨越——话说克旗法律援助工作的新举措

24.12.2015  11:10

        克旗法律援助中心将法律援助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应对困难群众对权益保障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确立了“非诉调解为原则,法律诉讼为保障”的法律援助工作理念,积极创新“诉调”结合模式,要求援助律师能调则调,当诉则诉,诉调结合,快速办结法律援助案件。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由单一诉讼向“调解优先”、“诉调结合”转变。
        一是采取“金字塔”式调解方式。依托苏木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利用法律援助站、点与嘎查、村、社区、居委会接触较多,群众基础较好的特点,重点针对老年人赡养、未成年子女抚养、家庭暴力等案件进行调解,通过调解往往能达到方便群众,又能快速解决纷争的目的,确因调解难度较大而无法解决问题的,再到旗法律援助中心申请诉讼援助。对群体性矛盾纠纷做到调解前置、诉调结合、和解随时,努力帮助受援人尽早实现合法权益。目前,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近300起,办结200余起,同比增长45%,实现了“应援尽援”。

        二是旗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了由中心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组成的调解室。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标的不大、证据比较充分的法律援助案件由调解室先行调解,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分给援助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具体承办。

        三是收集证据,做好诉讼准备。对于证据相对不足,案情较复杂,存在一定争议的案件,征求当事人意见,以“调解优先,诉调结合”的方式,在调解的同时,注重收集证据,做好诉讼准备,调解不成,也要尽快通过诉讼程序帮助受援人维护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与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的沟通衔接。案件在诉讼或者仲裁过程中,法律援助人员与法官、仲裁员一起多做双方的工作,让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