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多利摩尔城内一主题宾馆被水泡遇“强拆”?

17.03.2016  16:10
    【核心提示】维多利摩尔城A座11层的A1107号商铺,是王元元与几位朋友开的一家主题宾馆,2015年7月底,商铺遭遇过泡水,之后与商场协调赔偿事宜。春节过后,当王元元来到自己商铺时,发现自己商铺的门已被撬,店内的设施设备也已被拆得七零八落,一片狼藉。

◆主题宾馆内已经一片狼藉  全媒体记者 赵新宇摄影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 赵新宇

  位于维多利摩尔城A座11层的A1107号商铺,是王元元与几位朋友开的一家主题宾馆,2015年7月底,商铺遭遇过泡水,之后与商场协调赔偿事宜。春节过后,当王元元来到自己商铺时,发现自己商铺的门已被撬,店内的设施设备也已被拆得七零八落,一片狼藉。

  发生的一切,让她有些措手不及。

   遭遇泡水

  2015年7月底,正值呼市雨季,大雨倾灌之下,王元元的主题宾馆遭遇了泡水。在王元元提供的一段视频中显示,店内的人正穿着拖鞋清理积水,而店内的积水已经淹过了脚踝。

  “由于宾馆没有窗户,通风差,店内潮湿,无法开业,之后我便关门停业了。”王元元说,关门停业之后,她与合伙人便开始与商场协商补偿,而房租与物业费也开始不向商场缴纳。至于拖欠房租与物业费,王元元的另一名合伙人称是有原因的,并不是无故拖欠。

  在商铺遭遇泡水后,王元元和合伙人便开始与摩尔城商场协商赔偿事宜,而摩尔城商场投保的保险公司经过定损认为,应赔偿王元元商铺60000元左右,而王元元则认为,自己的商铺损失了近30余万元,并不接受赔偿,于是,协商赔偿的事宜一直未果,而房租也一直未交。

  根据王元元提供的《维多利集团摩尔业态租赁合同》显示,王元元的商铺与摩尔城签下8年租期,其开业日与摩尔城整体开业日相同,日期为2013年11月28日。据王元元介绍,宾馆的房租每月为10640元,物业费为21000元。她说,她认为之前物业服务并不周到,在商铺遭遇泡水之前,她欠了三个月的物业费,但房租一直没差下,虽然生意不好,但她还是每个月都会交。

  商铺内一片狼藉

  记者在位于11层的A1107号商铺内看到,商铺内漆黑一片,水电已全断,店内一片狼藉,前台也已被完全撬走,地上部分地板砖也被砸裂,再往进走,屋内的几十条通风管向下垂着,吊顶的钢材也散落着,地上堆放着已经变形的各种设施设备,电线横跨在商铺内。

  “店里的东西都不和你说在哪放着,床、电视、空调、热水器等都没了,现在想要东西,根本不给你。”站在已被拆完的主题宾馆内,王元元说,在年前,曾经接到过一次摩尔城管理方的通知,称再不缴纳租金将进行强制措施,但王元元认为,由于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房租暂时不能缴纳。但今年春节过后,她来到自己商铺的时候发现,商铺内已经被拆得七零八落,门也被撬开了。

  “我们每天找人,但一直无果,现在是有理没地方说。”王元元的一名合伙人说,店里的一些值钱设备都被拉走了,现在想要都要不回来,之前放在前台所有的单据,由于拆除,都被收走了。他说,拆除的工人和保安每次看到有人在店里,转一圈便走了,如果看到没有人,便进入商铺开始拆。

◆被拆后,商铺内电线暴露  全媒体记者 赵新宇摄影

   双方说法不一

  对于租金缴纳情况,摩尔城11层的楼层经理王先锋认为,在其商铺泡水之前,就已经开始欠费了,而且租金与物业费都在欠。“2015年他们只交过2个月的租金,物业费从没交过。”王先锋说,对于商铺泡水,商场相关领导也一直在积极协调赔偿,但王元元并不接受。

  在《维多利集团摩尔业态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第二十三条中显示:“双方特别约定,该商铺因不可抗力遭到严重损坏,导致乙方(承租方)无法继续经营的,双方应当就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进行商议,如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90日内乙方既无法经营,双方也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

  “我们和他们谈过撤场,但一直没有谈成。”王先锋说,当时被泡水是由于下雨的原因造成的,是一些不可抗力的原因,商场也买过保险,当时保险公司也进行了对接,但由于赔偿金额问题,一直协商未果,房租和物业费一直没交。

  而王元元对于此说法并不认可,她说,因为商铺被水淹,商场无法经营,损失的多,但得到的赔偿却寥寥无几。至于房租,自己已经交了2015年6个月的房租,商场还押着3个月的租金。但由于2015年的交费单据在店内放着,都已经被拆店时拿走,她曾多次想要回,但却并没有结果。而商场在并没有征得自己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撬门拆除商铺内设施,并将自己店内的财产搬走,这并不符合程序。

   或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采访过程中,王先锋回应称,对外采访事宜应联系集团法务部。3月15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内蒙古维多利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一名聂姓律师,该律师告诉记者,目前正在外地出差,对于上述问题,楼层经理应该更了解。他说,目前所有的流程都是合法的,并且已经进行了公证,所有的疑问在租赁合同上已经很明确了,下一步可能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对于上述提到的《租赁合同》二十三条内容,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呼和浩特分所律师陈少辉则认为,这次事件属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还有待商榷,需要进一步探讨。而商铺泡水也并不是承租人所造成的,王女士停止缴纳租金的事实,是漏水所造成的,维多利摩尔城作为出租方,在漏水之后应该对商铺进行妥善修缮,否则对承租人是不公平的。陈少辉说,目前从王元元单方面提供的证据来看,维多利摩尔城属于单方面违法解约,而对于拆除王女士商铺内的设施,也有失于一个大企业的风范。

  王元元告诉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下一步,她将委托陈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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