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支持国家储备林等林业改革发展

27.06.2016  21:10

  6月22日,随着河北省、天津市、山东省国家储备林项目贷款383亿元的准入,国家林业局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河北省张家口市签署《全面支持林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本着互相尊重、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林业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林业精准扶贫,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董事长解学智出席签字仪式。

  《协议》明确双方将在支持林业现代化建设方面进行全面合作。国家林业局将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管理优势,加强政策制定和指导,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支持林业改革发展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并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主要合作银行之一,配合做好贷款办理和管理相关工作;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充分发挥专业、系统、政策性银行优势,通过延长中长期贷款期限、提供优惠利率、创新金融产品和投融资模式优化金融服务等方式,加大对林业发展的信贷支持。

  《协议》规定,双方合作支持的领域主要包括:一是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二是林业产业发展,包括沙产业,野生动植物展示、宣教、科普、繁育,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林产品精深加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野生动物园等生态旅游开发等;三是国有林区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转型发展;四是林业扶贫,包括木本油料重点县、滇桂黔石漠化、定点扶贫、对口帮扶县林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项目;五是全面保护天然林以及大江大河源头生态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京津冀协同发展林业生态建设。

  《协议》指出,国家林业局将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完善林业融资政策,会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及分支机构共同推动创造良好的林业融资政策环境。负责提供行业政策规划、重点支持领域,争取国家相关部门支持,推动完善财政贴息政策,对双方合作的重点项目给予贴息。协调地方林业部门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支机构开展项目对接,提出融资需求和配合做好承贷主体的设立和遴选工作,落实抵押担保措施。协助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加强合作项目的资金和项目监管,加强融资主体诚信体系、信用实施环境建设,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

  《协议》指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积极探索创新业务品种,设计符合林业项目特点、与林业生产周期相匹配的贷款产品。按照《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优先支持国家储备林、国有林区林场转型发展、林业扶贫等重点领域建设。通过多种方式为林业项目提供全  面的信贷支持,采用委托代建购买服务、政府特许经营、企业自营等项目融资模式,灵活运用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等产品组合,贷款期限根据项目实际最长可延长至30年,贷款宽限期可达8年,贷款利率体现优惠原则。加强金融服务,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加快贷款投放,对国家林业局及地方林业部门推荐的信用等级高的优质客户、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保障融资需求。

  《协议》明确,双方共同推动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规范完善相关政策和配套服务体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积极开展风险可控的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国家林业局及地方林业部门为农发行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协调有关主管部门做好抵押林权的核实查证、处置抵押林权提供快捷便利服务。国家林业局推进完善森林资源评估与交易平台,协调有关主管部门规范和健全林权抵押登记、评估、流转及林权收储等机制和林权管理信息化服务体系,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扩大森林保险范围。国家林业局及地方林业部门积极协调地方政府研究抵押林权收储财政激励机制和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风险补偿机制。

  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谭光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林立代表双方签字,国家林业局总经济师张鸿文出席签字仪式。(记者 焦玉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