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收入拉动乌兰察布国税收入增长6.9个百分点
01.12.2014 18:41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自全市“营改增”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市国税局先后于2013年8月1日完成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4年1月1日完成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4年6月1日完成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随着试点范围的扩大,全市国税系统着力抓好常态管理,认真对试点行业开展跟踪问效,积极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推动服务业从制造业分离,深化政策效应分析和税收风险防控,严厉打击试点行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增虚抵进项税额、虚报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行为。及时反映和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了全市“营改增”试点运行平稳顺畅,改革政策效应持续显现。
[责任编辑 魏佩 ]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01.12.2014 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