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着力打造绿色生态屏障
-----锡盟林业局改革创新工作综述
林业厅政府网5月18日讯 按照盟委、行署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锡盟林业局坚持将林业改革工作做为全局重点加以落实,科学谋划、稳步推进,抓好营造林和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壮大林业产业,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全面推动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
一、林业“十二五”目标圆满完成
五年共计完成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746万亩,主要指标通过自治区“十二五”防沙治沙目标考核。依托重点项目,有效推进了“六个百万亩”工程。其中百万亩樟子松建设工程已完成106万亩,实现了预期目标;百万亩沙地榆工程已完成68万亩;百万亩灌木柳工程完成60万亩;百万亩水源涵养林工程完成73万亩,在乌拉盖河源头建设水源涵养林30万亩,实现了再造一个宝格达山林场的目标;完成百万亩重度沙化区综合治理工程190万亩;2014年启动实施的百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工程已完成15万亩。在城镇周边、村屯、通道、工矿园区等重点区域完成绿化23万亩。通过集中连片、突出重点、综合治理,2015年全盟森林覆盖率预测达到7.50%,比2010年提高0.36%,其中两大沙地和农牧交错区达到23%,东南山地达到38%,旗县所在地城市(镇)建成区平均绿化率达到21%。
二、着力深化林业改革
一是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在完善确权发证和林权档案等主体改革基础上,2015年制定并下发了《锡林郭勒盟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工作的意见》(锡林政字【2015】219号),深化以盘活林地林木资产为重点的配套改革,指导五个旗县(黄旗、西乌旗、多伦县、蓝旗、太旗)组建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并开展工作,为农牧民和林业经营者做好政策咨询、资产评估、抵押贷款、产权流转等方面的综合服务。目前已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76个,农牧民及其合作组织通过林权抵押贷款1.5亿元,有效解决了生产经营困难。对2320万亩林地资产进行保险,累计理赔资金1850万元,增强了林农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二是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精神,围绕国有林有效保护、职工生活得到保障两大重点,全面推开国有林场改革。指导旗县形成具体方案,并确定太旗、多伦两个国有林场为改革试点,一边先行先试、积极探索,一边推广经验、整体推进。
三、林业产业稳步发展
我局把发展林业产业作为增强林业发展活力、促进绿色增长的重要工作来抓,挖掘优势和潜力,着力推进资源增长和转化增值。依托沙源治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等项目带动,新增产业基地10.5万亩。结合公益林管护以及生态工程建设,保护培育了1700多万亩灌木资源。为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逆向推动增长,我局下发了《关于加快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锡林办字【2015】218号)。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和湿地公园保护建设基础上,开发森林生态旅游景点10余处,年接待游客150多万人次。多伦县大地天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被评为自治区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配合自治区科研推广部门开展灌木柳饲料研发工作,引进柠条饲料加工企业实地考察,初步达成投资建厂意向,力争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在林业资源合理利用方面取得突破。2015年实现林业产值9.5亿元,同比增长10.5%。
四、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蓝旗上都河湿地晋升为国家级湿地公园,阿旗查干淖尔湿地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西乌旗被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命名为 “百灵鸟之乡”。百万亩樟子松和百万亩沙地榆工程被列入自治区“十三五”重点推进项目。编制完成了《“十三五”锡林郭勒盟林业发展规划》、《“十三五”主要水系治理和湿地生态保护规划》,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在上级部门指导下,编制了《乌拉盖地区生态综合治理和保护方案》。同时,瞄准国家、自治区投资趋向,编制申报沙地榆复壮建设、低效林改造、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沙地治理综合示范区建设、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项目,为实现十三五规划、加快林业发展提供支撑。
近年来,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局坚持“科学发展、保护优先、加快建设、永续利用”的方针,全力发挥林业的属性和作用,履行职能,强化措施,为社会服务、为全盟中心工作大局服务。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总要求,坚持把兴林富民、改善民生作为林业发展的出发点,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推动林业发展的根本动力,进一步深入谋划改革,创新林业体制机制,增强动力活力上下功夫,推动我盟林业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