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内蒙古出台方案着力转变政府职能

21.07.2015  17:37

  原标题: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  内蒙古 出台方案着力转变政府职能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7月20日,记者了解到,按照该方案,自治区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从重数量向求实效转变,从“给群众端菜”向“让群众点菜”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并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清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以及推出一批创新监管、改进服务的举措,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创业创新清障搭台,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进一步取消下放投资审批权限

  在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方面,自治区按照出台的方案,进一步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项目,适时对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建立健全自治区本级责任清单。完成盟市、旗县权力清单公布工作。监督指导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实施行政许可,开展行政许可项目评价工作。对权力运行进行程序优化和流程再造,实行简约化、标准化运作,逐步形成权力运行流程图、办事指南和投诉、举报、监督机制。对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情况进行调研摸底,逐步开展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公布服务事项清单工作。对自治区已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彻底放、放到位,及时纠正明放暗留、变相审批、弄虚作假等行为。

  按照方案,自治区在推进投资审批改革方面,将进一步取消下放投资审批权限。制订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压缩前置审批环节。

  着力解决“挂证”、“助考”等问题

  按照方案,自治区按照国家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年内基本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任务的要求,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做好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职业资格设置管理和职业技能开发有关规定。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落实国家细化职业资格考试、鉴定工作管理规定,着力解决“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查处和纠正各类职业资格考试、鉴定等环节的违规收费行为。

  开展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

  根据方案,在收费清理改革方面,自治区落实国家相关要求,开展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制定印发《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制订公布《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开展收费监督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

  10月1日前实现“一照一码

  在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中,自治区在方案中明确出台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平台,2015年10月1日前实现“一照一码”。

  方案明确清理自治区本级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清理、调整自治区本级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意见和自治区本级“先照后证”改革的相关规定。学习借鉴 自贸区 外资企业登记政策经验,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依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小型微型企业名录,集中公开各类 扶持 政策及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的信息。制定《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信息公示与共享办法》。督促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暂行规定》,指导各地区根据实际制定具体的登记办法。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积极争取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国家试点。落实《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积极争取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国家试点。落实好国家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试点工作的意见和电子营业执照技术方案。制定关于推进企业登记网上办理工作的意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运用大数据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研究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

  推进教科文卫体改革

  按照方案,自治区研究出台关于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相关政策,主动开拓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

  全面落实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检查中途截留、变相审批、随意新设、明减暗增等行为并督促整改。加强对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逐项检查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是否及时跟上、有力有效,是否存在监管漏洞和衔接缝隙,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再取消下放一批教科文卫体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

  同时,方案明确制定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出台《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规则》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规则》,开展企业公示即时信息抽查、企业出资信息定向抽查和年报信息抽查。开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前期工作。推动部门对失信企业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大力推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综合执法、信息披露、举报奖励、诚信档案等办法,在维护 市场秩序 促进公平竞争方面取得明显突破。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做好法律、政策、信息、技术、标准、人才等方面的服务,切实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记者张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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