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黎明厅长传达贯彻中央政法工作和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
1月29日,司法厅召开学习传达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司法厅党委委员,巡视员、副巡视员;司法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监狱管理局副处级以上干部;戒毒管理局全体干警。
在分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各盟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环节干部;各旗县(市、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环节干部;监狱管理局机关及各监狱单位、戒毒场所除值岗值勤外的全体干警。
周黎明厅长首先传达了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政法工作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积极深化改革,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指明了做好政法工作的方向。
周黎明厅长传达了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主要精神。
吴爱英部长指出,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政法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国际形势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深化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忠诚履行司法行政职责、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为着力点,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和过硬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吴爱英部长对2016年司法行政工作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
第一,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积极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按照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防风险的要求,做好法律服务和保障工作。要组织专业团队,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服务扶贫攻坚、“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城乡一体化等重大发展战略。要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镇棚户区危房改造和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二是积极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服务,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要继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基本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普遍纳入补充事项范围,在全国范围内将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低收入标准。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制定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标准,优化法律援助办案流程,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制度。要切实增强法律援助保障能力,以全额保障办案经费为着力点,推动地方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政收入、办案量的增长实现动态增长,提高办案补贴标准。加强对贫困地区法律援助工作扶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深入开展“1+1”法律援助志愿活动等形式,有效解决贫困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足问题。
三是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统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业务,着力建设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完善法律服务网络。
第二,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要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着力抓好“七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发挥好在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加强检查督导。及时主动向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工作,当好参谋助手,推进研究解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一是推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会同组织、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要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定期法律考试、任职法律考试和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制度,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规范化、经常化。要积极推动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要积极搭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平台,拓宽学法渠道,创新学法形式,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不断增强学法用法的实效。
二是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努力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要推动有关部门分别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要推动各行业、各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促进媒体履行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
三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要推动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要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支持和引导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传播,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要积极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要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组织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要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完善“法律六进”工作标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是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要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建立科学完备的创建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要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积极推行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副主任、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要推动把依法治理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管理,明确任务,分解责任,抓好落实。
第三,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提高司法行政执法执业公信力
一是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要实行鉴定人负责制,落实鉴定人出庭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制定出台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严肃查处违法执业行为。要强化司法鉴定登记管理,完善司法鉴定名册编制、公告制度,抓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登记管理工作。要加强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和监督管理,健全司法鉴定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司法鉴定资质评估和司法鉴定人诚信评估制度,抓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公信力。
二是深化律师制度改革。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入贯彻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并重,推动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制约律师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强律师执业的规范和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依法诚信执业。要推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企业根据需要设立公司律师,理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体制机制。要研究完善符合律师行业特点的扶持保障政策,推动完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要探索建立律师职业水平评价制度。要推动修订律师法,将律师制度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规范。
三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和保障能力。要推进法律援助立法,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法治化水平。要总结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试点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制度。要建立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制度,将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要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参与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机制和法律援助参与刑事和解、死刑复核案件办理工作机制。
四是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要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做好将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各项准备工作。继续做好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推进考试安全体系建设,加强考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第四,切实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一是更加注重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积极推进工作理念、方式方法、机制创新,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系统的观点,依照司法行政工作的整体性和关联性进行系统设计,把司法行政各方面的资源整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整体优势,提高工作效能。
二是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司法行政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崇尚法治、坚守法治、厉行法治,积极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始终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是更加注重加强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执法执业、基础设施等规范和标准,提高司法行政效能,提高执法执业公信力。健全完善具有司法行政特点的科学考核评价体系,制定相应的考核程序和专业化考核指标,用科学的考核评价推进业务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四是更加注重推进司法行政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建设
推进先进技术、先进知识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司法行政的科技化水平。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网络信息技术,努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网上办案、网上服务、网上管理和网上监督。要大力推进先进技术、先进知识在教育改造、戒毒、社区矫正、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等领域的应用,促进科技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
五是更加注重加强司法行政工作保障体系建设
要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工作机制,通过落实政法专项编、争取地方行政事业编和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多种方式,解决基层人员不足问题。要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加强市县司法局业务用房、业务装备设施和社区矫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站、点)建设,不断改善基层工作和执法执业条件。
六是更加注重有效防控风险。要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和风险排查预警机制,重点针对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律师、司法考试等易发风险点,坚决守住底线,有效防控风险。
吴爱英部长在1月23日下午全体会议上对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她指出,内蒙古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在短时间内得到了大幅度整体提升,多项工作已经进入全国先进行列,特别是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和社区矫正工作后来居上。她说,我没有想到内蒙古司法厅仅仅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投入2100万干成了1.3亿的事,为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闯出了路子,积累了经验。内蒙古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历程,充分说明了事在人为的道理。如果没有司法厅党委一班人敬业干事,绝对不会取得这样的成效。吴部长还建议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到我区考察学习。
赵大程副部长从会议收获、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和做好春节前相关工作三个方面作了会议总结。在谈到具体落实会议精神时,赵大程副部长还特别强调,内蒙古强力推进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工作作风,引起了我们很深入的思考。吴爱英部长对内蒙古司法行政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要论天时地利,内蒙古都有不小的差距,但是能够在一年多的时间,把吴爱英部长的工作要求落实得这样快、落实得这样好,从落后一举进入全国领先行列,实现了弯道超越、迅速攀升的目标。这一事例对我们大家都是很好的教育、很好的启发。关键在抓落实。大家应该以此共勉,把工作做得更好。
宝山副厅长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结合近期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各地各单位要迅速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司法行政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把握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要求上来。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措施,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和能力。
二是认真做好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谋划。2015年,是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超越攀升的一年,也是我们向全国先进行列大步迈进的一年,取得的成绩可圈可点、有目共睹。成绩来之不易,值得我们仔细盘点、总结提炼。会后,各盟市、各单位要认真总结2015年工作经验,查找不足,按照这次会议部署的任务和要求,科学谋划今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务求实效、狠抓落实,力争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三是做好春节期间各项工作。一要全力维护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二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要认真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落实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措施,努力减少不稳定因素。四要加强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的法治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五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守备勤应急制度,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六要开展好走访慰问活动。要加强动态信息报送和对外宣传报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