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旗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哈布其盖派出所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雕鸮

05.11.2016  00:05

林业厅政府网11月4日讯  10月26日16时20分,西乌旗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哈布其盖派出所在巡查辖区淖尔湿地时,接到旗森林公安局电话指示:有群众在白音胡硕苏木西北处石灰窑一带发现一只受伤老鹰,需要进行救助。接到指示后,巡逻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由于石灰窑地处草原深处,道路崎岖,手机信号时有时无,加之天色渐黑,民警耗时三个小时才找到准确地点。经向报警人询问了解得知:鹰是在山上拉草时发现的,当时鹰躺在地上不动,上前驱赶也只是扑腾几下便不在动作,于是将鹰抱起后便报警求助。

民警通过认真辨认确定报警人所说的鹰为雕鸮,别名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经过检查,发现雕鸮左翅受伤,从伤口痕迹处判断应该是雕鸮在俯冲时碰到障碍物导致翅膀断裂,排除人为非法猎捕的可能性。民警在对其进行简单包扎处理后,赶赴巴拉嘎尔高勒镇的宠物诊所进行系统治疗。经观察,宠物诊所医疗人员确认:雕鸮的左翅根部断裂,伤口处已经发炎。随即对断裂伤口清理、消毒、上药,对受伤翅膀进行了包扎处理。目前已将受伤雕鸮安置在旗森林公安局,由民警进行精心喂养,待伤势彻底痊愈后放归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