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下达第二批社会救助补助资金1.6亿元

27.09.2016  01:05

  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切实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近日,巴彦淖尔市民政局会同财政局下拨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社会救助补助资金16379万元,其中城乡低保资金11445万元,农村牧区五保供养资金374万元,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92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961万元,临时救助资金673万元。分别用于低保对象和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支出,特困人员供养支出,资助救助对象参合参保,对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资助,以及用于救助对象的临时生活困难支出。

  市民政局要求各旗县区认真落实配套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规范救助资金的发放流程,保证及时、准确、足额把各项救助资金发放到困难人员手中,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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