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小米有了“保护伞”

13.08.2015  12:32

  日前,敖汉旗政府制定并公布了《敖汉小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这是敖汉旗乃至赤峰市首个关于地方特色产品保护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敖汉小米的保护管理工作从此有规可依。

  敖汉旗是全球有名的“全球环境500佳”,其旱作农业系统是“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2014年又被确定为“世界小米之乡”。敖汉旗也是“全国最大谷子生产基地”、“中国小米之乡”,2013年敖汉小米被国家质监总局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敖汉旗年平均谷子种植60万亩,正常年份平均年产量1.8亿公斤。目前,敖汉旗正在全力打造中国北方绿色有机杂粮生产输出基地和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产品加工基地,正在深入挖掘敖汉小米的优势资源、文化元素和品牌效应。现在引进了内蒙古金沟、远古农业等龙头企业,组建了惠隆杂粮种植、海祥杂粮种植等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了“八千粟”、“兴隆沟”、“孟克河”等敖汉小米知名品牌。现在的敖汉小米凭借天然绿色的品质、健康休闲的标志和农业文化遗产的厚重享誉国内外,走向全世界。

  为了加强对敖汉小米的保护管理,维护敖汉小米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敖汉小米的生产经营秩序,保证敖汉小米品质特色,做大做强敖汉小米品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该规范。

  该《规范》由敖汉旗质监局牵头组织起草,起草前广泛征求了有关各方的意见和建议,起草过程经历了初稿、征求意见稿、讨论稿、送审稿、报批稿等。该《规范》明确规定了谷子种植、田间管理和收获等要求,以及小米加工质量要求的生产企业的基本条件、生产加工过程监控、人员要求、质量管理;规定了敖汉小米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规定了敖汉小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的申请、使用等。该规范实施后,原《敖汉小米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废止。

  该《规范》的实施将对敖汉旗全力实施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工作,发展敖汉小米产业,推进敖汉小米规模化生产,更好地保证敖汉小米的质量和特色,加快品牌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更好地推动敖汉旗优势特色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讯员 田元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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