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1179名乡村教师享受自治区连片特困地区生活补助资金484万元

05.04.2017  11:03

  根据乌财教〔2017〕325号,我市1179名乡村教师享受自治区连片特困地区生活补助资金484万元。其中兴和县534人,214万元;化德县360人,资金165万元;商都县285人,105万元。

  该项生活补助是针对乡村教师工作岗位的补助,教师在岗时享有,离岗(包括退休)后自然取消。补助标准为:乡村学校工作的教师每人每月300元、村小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每人每月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