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违规停车要有法治思维
01.09.2015 11:10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据《北方新报》报道,呼和浩特市快速路投入使用后,道路明显畅通了,也给不少市民出行带来了便利,可是总有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在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东街京能花园北侧的南二环快速路辅道、人行道成了停车场。在辅道停靠的车辆一直延伸到路口,行人被迫挤到机动车道上,非常危险。
人行道乱停车不是一两天的事情,也不是首府独有的现象,而是带有普遍性的又一城市顽症。对于人行道乱停车还需依法管理,多方发力。
首先,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执法。对于乱停车行为,执法部门应该依法处罚。其次,必须明确和强化交警的执法职责,尤其是要加强常态化执法。长期以来,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一直屡禁不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人行道上的执法权限不明。此前较多地区人行道执法权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但是城管部门又缺乏处罚机动车违法的权限。对此,必须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由交警部门对人行道上的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执法。
最后,要全面有序地推进执法工作。一方面,要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另一方面,应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和道路发展状况,最大限度地增加公共停车位,盘活存量停车位,缓解城市停车压力。
总之,停车难不仅是困扰城市管理的难题,也是民生难事,亟待解决。有些路要禁停,车也要有地方停,两者都是文明交通管理的需要。因此,在依法规范停车的同时,还要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增加停车位,从而根治停车难。(梅新)
[责任编辑 李珍 ]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01.09.2015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