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内蒙古 亮丽风景线——自治区成立70周年文化建设成就巡礼

14.08.2017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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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作为草原文明的主要发祥地和承载地,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资源富集、文化魅力独特。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草原文明与农耕文明交汇融合,形成了举世闻名的红山文化、大窑文化、萨拉乌苏文化、夏家店文化、扎赉诺尔文化。特别是作为中国古代北方少数民族繁衍生息和政治文化发展的主要舞台,曾有匈奴、鲜卑、突厥、乌桓、契丹、女真、蒙古等10多个游牧部族在这里活动,逐渐形成了独具内蒙古民族和地域特色、兼收并蓄的精神风范和开放包容的文化情怀。1947年5月1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内蒙古自治政府在乌兰浩特市成立,开创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先河,开启了内蒙古发展的新纪元,民族文化事业发展也由此掀开了新篇章。 

  7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经过革命、建设、改革开放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特别是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伟大实践中,在与祖国大家庭各族人民交流、交往、交融中,不断继承和发展具有鲜明民族特征的草原文化,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做出了重要贡献。早在1946年4月,来自延安的一批文艺骨干组建成立了内蒙古文艺工作团,成为宣传党的文艺路线、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发展民族新文化和培养民族文艺人才的重要阵地。自治区成立不久,便相继创立了内蒙古广播电台、内蒙古文联、内蒙古话剧团、内蒙古歌舞团、内蒙古电影制片厂、内蒙古杂技团等文艺团体。特别是1957年建立的具有“草原文艺轻骑兵”美誉的乌兰牧骑,始终面向基层农牧民开展演出、宣传、辅导和服务工作,受到党的几代领导人的赞扬,被誉为“我国社会主义文艺的一面旗帜”。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区文化艺术事业迎来了新的春天,涌现出众多立意新颖、主题突出,富有民族性、地域性、时代性的艺术精品,在祖国的艺术百花苑中芬芳吐蕊、争奇斗艳,尤其是创作出一批脍炙人口的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优秀歌曲,在全国唱响、广为流传,成为人们向往内蒙古的一道风景。进入新世纪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全力推动文化建设、改革和发展。2003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做出《关于进一步加快文化发展的决定》,提出了建设民族文化大区的战略决策。2011年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推动自治区从民族文化大区向民族文化强区跨越。2016年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推动文化创新发展,为提速民族文化强区建设指明了方向、描绘了蓝图。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全区文化战线积极投身自治区文化建设事业,同心共筑中国梦、奋辑争先奔小康,自治区文化事业投入持续增长、文化艺术创作繁荣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文化遗产保护有序开展、文化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对外文化交流亮点纷呈,一幅幅内蒙古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壮美画卷正在祖国北疆绚丽绽放。 

   文化设施建设步伐加快。 近年来,随着文化事业投入逐年增加,全区文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2016年全区文化文物事业费(不含基本建设投资)33.63亿元,较上年增长18.5%,占财政支出比重0.74%,人均文化事业费103.02元,较上年增长13.0%,有力地支持了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相继建成了一大批文化设施,如2007年内蒙古博物院和乌兰恰特大剧院建成,2012年内蒙古图书馆、乌力格尔艺术宫改扩建完成,2014年内蒙古演艺中心建成。与此同时,盟市“三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旗县“两馆”(图书馆、文化馆)建设步伐也逐年加快,如鄂尔多斯市“三馆”和大剧院、呼伦贝尔市图书馆和群艺馆、包头市图书馆、赤峰市博物馆、通辽市博物馆、兴安盟乌兰牧骑宫、乌兰察布市文博大厦、巴彦淖尔市河套文化博物馆、二连浩特市综合博物馆、东胜区图书馆、土右旗文化中心等等。全区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811.5平方米,其中每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面积154.36平方米、拥有群众文化设施面积319.8平方米。其中,不少文化设施已经成为当地文化地标性建筑、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和先进文化传播主要阵地。 

   文艺创作演出繁荣发展。 近年来,全区文化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和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艺术事业呈现出欣欣向荣的繁荣景象。涌现出了《国家的孩子》《满都海斯琴》《草原上的乌兰牧骑》等一大批立意新颖、主题突出,极富民族性、地域性、时代性的艺术精品,在国内外重大艺术赛事中屡获大奖;涌现出了哈扎布、宝音德力格尔、周戈、德德玛、拉苏荣、金花、齐宝力高等一大批民族艺术人才。逐渐形成了草原文化节、乌兰牧骑艺术节等一系列品牌艺术节庆活动,地方戏剧目展演、声乐大赛、舞蹈大赛等各类艺术赛事此起彼伏。全区共有186个艺术表演团体,其中文化部门管理的院团97个、民营剧团89个,从业人员7226人。乌兰牧骑,队伍短小精干、队员一专多能、节目小型多样、装备轻便灵活,全年开展惠民演出12000余场,其中下基层开展惠民演出超过7000场。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近年来,全区文化系统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取得新突破。建成了一批标准化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实用便捷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初步形成,公共文化机构的公众形象、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全区建有县级以上图书馆117个、文化馆119个,博物馆纪念馆228家(其中国有博物馆165家),苏木乡镇和街道文化站1060个,嘎查村文化室10576个。2015年、2016年鄂尔多斯市和包头市相继成功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乌海市“书法五进”和乌兰浩特市“少数民族地区推广和普及拉场戏”通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验收。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全面推进,服务人口突破100万人次。“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工程持续开展,受惠农牧民群众20余万人。“流动数字博物馆”进沙漠、进牧区、进校园巡展,将历史文化送到百姓身边。内蒙古图书馆“彩云服务”荣获“美国图书馆主席国际创新奖”。“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进展顺利,2016年图书馆总流通人次742万,博物馆参观总人次1124万。各种普惠型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全区每年举办导向性、示范性文化活动1000多项,参与人数近3000万人次。各地区文化大院、文化户蓬勃兴起,群众自发组织的各类文化活动逐渐成为乡村文化的“一道风景”。 

   文化遗产保护有序开展。 近年来,全区文化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构建中华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颁布实施了《元上都遗址保护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法规文件,进一步加强了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重点实施了元上都遗址、辽上京遗址、嘎仙洞遗址、成吉思汗陵等一大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遗址保护工程。元上都遗址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实现了内蒙古世界文化遗产零的突破。吐尔基山辽墓、元代集宁路遗址、小王力沟辽代贵妃墓等十余项考古发现,先后获评“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或“全国六大考古新成果”。全区共有不可移动文物古迹21673处,其中世界文化遗产1处、全国历史文化名城1个、全国历史文化名镇2个、全国历史文化名村2个,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1处、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11处。全区拥有历代长城7570公里,总长度居全国第一。全区共登录国有可移动文物1125464件(套),其中珍贵文物15916件(套)。共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2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89项、自治区级项目499项,有国家级传承人37名、自治区级传承人674名,有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13个。 

   文化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近年来,全区文化系统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的决策部署,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文化市场繁荣有序。制定出台了《自治区文化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有力地推动了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了以文艺演出、文化旅游、文化创意、文化娱乐、文化会展、文物复仿制品和工艺品、动漫等为主体的文化产业体系。全区共有成陵旅游区、响沙湾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6家,有昭君博物院、大召文化产业群落等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34家,国家认定动漫企业6家。有各类文艺演出、影视制作、出版发行、文化娱乐、网络动漫、文化旅游、艺术品业以及电影发行放映等文化市场主体1万多家,从业人员4万多人,成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精神需求的主渠道。上网服务行业、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成效显著,社会形象明显好转。2016年,全区文化产业增加值525.5亿元,较上年增长22%,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2.8%。 

   对外文化交流亮点纷呈。 近年来,全区文化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文化开放水平、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内蒙古区位优势,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战略,加快推动内蒙古文化宽领域、高层次、全方位“走出去”。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俄罗斯和蒙古国文化交流的意见》《自治区“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探索建立与俄蒙文化交流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流与合作。自治区对外文化艺术交流不断扩大,先后派出300多个文化艺术团组5000多人次,分别赴美国、英国、俄罗斯、蒙古、白俄罗斯、匈牙利、澳大利亚、丹麦、日本、韩国、埃及等40余个国家及港澳台地区开展文艺演出、展览、培训、讲座等文化交流活动,受到当地群众热烈欢迎。与德国、马耳他、毛里求斯、澳大利亚、丹麦、斯里兰卡等海外文化中心开展大规模年度合作。积极参与文化部“欢乐春节”活动,成功推出了 “美丽的草原我的家·内蒙古文化年(周)”对外文化交流品牌,向世界展示了内蒙古独特的民俗风情及独具魅力的草原文化,进一步密切了自治区与世界各国的联系,进一步扩大国家及内蒙古文化在世界上的影响力。 

   文化体制改革持续推进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区文化系统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为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便捷高效、惠及全民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布局谋篇。积极探索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改革,实现决策、管理、监督和保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开展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改革,着力推进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和服务效能提升。制定印发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意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不断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有效激发了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内生动力。积极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通过整合文化市场执法权,加快实现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维护文化市场正常秩序,推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这一系列文化体制改革举措落实落地,有力地促进了我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为推动民族文化强区建设注入了强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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