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文化厅“亮丽内蒙古”公共演出 采购项目顺利进行

14.04.2016  19:10

  2016年4月13日,由自治区文化厅组织开展的“亮丽内蒙古”公共演出采购项目在呼和浩特进行。

  为贯彻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文化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转变财政投入方式,激发已转企和民营艺术院团活力,引导鼓励已转企和民营艺术院团创作演出更多更好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不断适应人民群众的审美需求,今年从区直艺术院团公益性演出补贴专项经费和舞台艺术创作经费中支出100万元,面向社会和转企院团、民营艺术院团、社会组织购买公益性演出。自治区文化厅作为购买主体,各盟市及旗、县、区的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已转企艺术院团和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营艺术院团为承接主体,自愿投标戏剧、主题晚会、小戏小品曲艺等公共演出节目。 

  自治区文化厅采用部门集中采购-委托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面向社会购买了呼和浩特曲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编排的《科尔沁民歌专场演唱会》、太仆寺旗晋剧团排演的晋剧《下河东》等戏剧和主题晚会类18个剧节目、40场,阿拉善右旗戏曲协会的小戏《白条宴》、敖汉旗梨园评剧团排演的评剧《仙女下凡观覆盖》等小戏小品曲艺类14个剧节目20场。中标单位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就近安排在演出单位所在旗县区内完成惠民演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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