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扎实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两节期间文化市场监管工作

16.02.2017  05:06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元旦春节期间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全区宣传文化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会议和自治区文化厅具体安排部署,全区各级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深入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文化市场监管工作。截止2月9日,全区三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出动执法人员54337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6723家次,责令整改50家;当场处罚149家,立案调查117家,移交案件1件,办结案件518件;警告360家,罚款167家,罚款金额604900元;责令停业整顿61家,吊销许可证1家,取缔5家。确保了元旦、春节期间全区文化市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紧急突发情况,未发现重大舆情事件,整体平稳有序。

       一是认真部署,明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的重点。 按照2016年12月6日召开的全区宣传文化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视频动员部署会上,对宣传文化系统安全大检查提出了具体要求,自治区文化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文化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检查的内容、检查方式、检查组分组进行了明确。2016年12月7日,自治区文化厅又结合《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元旦春节期间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要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要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边疆民族地区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文化市场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强化安全值守,畅通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确保安全措施及时到位,安全问题及时处置,落实安全问题报告制度。要对已审批的经营场所的申报材料重新审核。凡无公安消防部门批准文件的,一律停业整顿,待符合消防要求并取得公安消防部门的批准文件后方可营业。对于整改无法达到消防安全合格条件,确实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场所,应劝其转产(业)或迁址到消防安全合格场所,限期未转或未迁,文化部门吊销许可证,并通知工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 

       二是持续用力, 全面排查治理文化市场安全生产隐患。 2016年12月7日至12月31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佟国清,文化厅副厅长赵新民、乔玉光、李鸿英,驻厅纪检组长王文中5名厅领导分别带领督查组,分赴12个盟市检查文化市场及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群艺馆和文保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自治区文化厅文化市场处和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人员分别编入五个检查组。对检查发现的场所超时营业、涉嫌接纳未成年人、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上网登记不全,安全通道堵塞、安全制度不全等7类40余条问题隐患,逐一要求各地限时整改。 2017年1月份,自治区文化厅又责成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对各地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各盟市、旗县区文化行政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在积极排查整改的同时,注重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贯彻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始终,十二个盟市、两个计划单列市、全区90多个旗县区组织开展了文化市场经营业者的法制培训,学习了消防安全知识、防火知识,使经营者进一步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各盟市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任”责任制》,向文化经营单位(场所)发放张贴《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场所)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旗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与辖区所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签订了《文化市场守法经营承诺书》,制定了文化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各地90%的执法人员编入了专项行动检查组,90%的工作时间用于日常巡查。在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各地充分发挥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积极开展工作,联合公安、消防、安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对文化娱乐场所、图书音像市场、印刷厂、演出场所等进行全面彻底无死角联合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听取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通报工作情况,提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有力地推动了全区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精准发力,严防文化市场安全事故发生。 重点加强对剧场、酒吧、娱乐场所和上网服务营业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物资交流会、农牧村庙会和那达慕、集贸市场中的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监管,严查重处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人的行为。在12月24日平安夜、12月25日圣诞节、元旦假期期间,自治区和各盟市、旗县区文化行政部门及综合执法机构联合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对辖区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特别是有各种演出娱乐活动的演出场所,进行全时监管,分兵蹲守,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警示并整改。呼和浩特市、赤峰市开展文化市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影剧院、营业性演出、印刷企业、书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包头市检查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场所425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3家经营场所已完成整改; 鄂温克旗开展为期1个月的全旗文化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专项行动先后在中国文化市场网、中国网、网易网、新浪网和自治区、盟市等多家媒体进行报道。元旦、春节期间,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三地,对俄罗斯、菲律宾、蒙古国、乌克兰等4国演员参演的7场涉外营业性演出进行了现场跟踪监管,确保演出活动安全有序。各地对违规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经营单位列入“黑名单”,并按照文化经营场所分级管理办法降低评定等级。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扎实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春节期间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加大对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组织督查组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巩固集中整治成果。 

    责任编辑:赵建华 高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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