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州财政推进简政放权 减轻企业负担

22.10.2016  02:38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新疆昌吉州财政局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落实涉企收费政策,加强收费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一、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成立由昌吉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民政局四部门分工协作的收费清理改革工作小组,制定《昌吉州涉企收费清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的涉企收费以及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的清理规范工作。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明确任务、时限和责任领导。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和研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建立公开透明机制。动态公布收费目录,完善细化公示内容,将涉企收费政策内容、执收标准和执收部门等具体情况纳入公示范围,并将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工作纳入各县(市、园区)政务公开范畴,接受社会监督。将《2016年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在昌吉日报和西部庭州网站进行公示,要求目录清单以外的收费项目一律不予执行。

三、建立规范执收工作机制。一是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自治区、州和县(市)三级联网的“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涉企收费收入征管体系,通过信息化管理,实现对涉企收费的来源、性质、金额等动态变化的监督和分析,保证缴款环节的规范性。二是建立政府非税收入项目信息库。通过自治区财政厅将执收单位基本情况、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分成比例等基础信息录入收缴管理系统,供执收单位使用。三是规范执收单位的开户行为。取消收入执收单位和主管部门设立的收入过渡户,由财政部门为执收单位设立财政汇缴专户。同时,根据账户管理规定,与人民银行密切配合,加强开户管理,采取认定账户、通知销户等措施,狠抓落实。四是强化票据源头的监控。收费票据的领购遵循“验旧领新,以票管收,票款同步”的原则,严格进行票据审核,做到以旧换新,及时纠正票据使用中的违规行为。定期对执收单位使用的票据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处理违规使用票据的单位,着重从源头上抓好票据的管理,确保涉企收费依法征收。

四、完善收费监管机制。联合发改、经信等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强化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和制度化。成立联合检查组,定期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存在的困难及问题和涉企收费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对落实自治区、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税收减免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察涉企收费目录公示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应停未停、应免未免的涉企收费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落实情况,杜绝将已取消或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变相征收或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2016年,共计落实上级减免43项收费项目政策。其中,取消和暂停征收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民政、国土、住建等15个部门。